中新北京网7月10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昌平区政府10日发布公告,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15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12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公告显示,本次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中,包括12个昌平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以及3个昌平区国资委所属企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5个职位中,不乏类似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发改委总经济师、卫生局副局长及公司副经理、公司总经济师这样的要职。
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的12个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中,包括昌平区纪委宣教室主任、区委党史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公告中,对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报名资格的多项条件作出明确要求: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身心健康并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公告显示,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报名资格条件涵盖,报名人员应是昌平区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不超过48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并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等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报考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的报名人员,应符合调任条件并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样,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悉,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7月22日18:00,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可登录公招网自荐报名。报名时,要对受教育程度、任职经历、熟悉领域、考核奖惩、学习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如实填写。报名咨询点设在昌平区委党校,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