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宿豫区为适应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需要,以“阳光监督”为主题,通过强化对干部的正面教育、大力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问责惩戒等途径,在全程监督、正面监督、惩戒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新路子,逐步构建了民主开放、风清气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新体系,为选好人用好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注重内外兼修,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前沿化
为全面提高干部监督实效,规范干部日常行为,该区对干部采取“内外兼修”的正面监督教育新思路,由内及外、多措并举地促进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实效化。
加强干部监督“内修”工作。将干部教育与干部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前移干部监督关口,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内生动力。一是查摆干部教育不足。对照现行干部教育的方法措施,发现干部教育引导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现实问题来改进干部教育的内容和方向;二是创新干部教育模式。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教育形式,拓宽教育内容,将宣讲式教育、互动式教育和网络平台教育有机结合,提高教育实效。三是注重分层分类教育。根据受教育对象的级别、工作性质等方面的差异,分层分类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干部监督“外修”机制。注重拓宽干群参与渠道,支持、鼓励和保护干群投身干部监督工作,扩大干部监督工作的影响力,促使广大干部处在360度的监督圈中。一是扩大干部信息公开力度。采取门户网站、主流报刊、单位公开栏等多元化的干部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向各界群众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好、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扩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各单位服务大厅建设,规范服务运行机制,确保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上墙公示,着力推进党务、政务普遍公开。三是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实现“12380”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手机短信平台”、“邮箱举报平台”、“网络问政平台”、“舆情监督平台”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实效。
规范干部监督工作落实。坚持将健全完善干部问责制度机制,作为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实效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在总结区内外干部监督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出台了《乡镇科级干部廉政事项申报及公开制度》,建立了科级干部、热点岗位负责人、拟提拔干部申报、公开、问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对区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本人及家庭财产的性质、状况、来源、金额、价值、发出机构、存放机构等十个方面进行全面申报公开。
二、落实全程监督,推进干部选用阳光化
为让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消除选任干部上的腐败现象,该区不断致力于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运行机制,规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行为,促使干部选用更加规范、合理。
一是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今年2月份出台了《宿豫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党委(党组)负责人每年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目前,全区具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全部进行了“一报告两评议”,实现了“一报告两评议”全覆盖。
二是创新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一方面以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科学发展。2011年6月,采取“公开选派一批、公开交流一批、公开选拔一批、公开选引一批、公开遴选一批、择优明确一批”等“六个一批”方式选拔干部人才,使“重一线、重实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另一方面通过竞争择优,促进人选与岗位更匹配。即采取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全程差额方式,公推公派9名副乡镇长人选;按照“拓宽视野、比选择优”的理念,严格履行素质测试、适岗评价、无领导小组面试、组织考察和差额票决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了13名科级干部。
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该区出台了《宿豫区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责暂行办法》。监督问责的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限及干部编制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干部推荐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干部选用标准、条件及超规格配备使用干部的情况等多个方面。
三、扩大群众监督面,增加干部选拔监督透明度
扩大群众监督工作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应有之义,更是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增加干部选拔监督透明度的重要环节。
一是改进提名办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五提三推”方式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即区委委员、区级领导干部署名提名、党委(党组)推荐提名、组织择优提名、干部群众五人联名提名、干部个人自荐提名等五种方式进行提名,由区委组织部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并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预备提名人选,提交全区领导干部大会进行二轮推荐,最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正式提名人选提交区委全委会进行三轮推荐。
二是干部选拔过程更透明。在 “六个一批” 选拔工作中,实行全程动态公示制,通过文件、单位公开栏、党建网站等渠道,对干部选拔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及时公开;在公开交流一批中,充分尊重单位党委(党组)和拟交流人选的意愿,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公开交流了50名中层干部、20名科级干部,在交流中双选一致率达75%,提高了干部选拔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
三是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为构筑大学生村官廉洁发展平台,加强纯洁性建设,增强大学生村官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培养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该区坚持以纯洁性教育为载体,采取岗位培训特设廉政课堂、廉政会议作为特邀群体、廉政建设成为新生力量三项措施强化渗透式教育,全力把大学生村官打造成干部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满意工程”,将大学生村官培养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反腐倡廉新生力量。
四、严格惩戒监督,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干部监督必须以惩戒为保障。只监督,不处理,只能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因此,该区不断落实干部惩戒监督机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一是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始终坚持把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监督管理齐抓并重,着力提升换届工作和干部选任工作“两个满意度”。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宿豫区党政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宿豫区乡科级干部廉政事项申报及公开暂行规定》、《宿豫区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干部德的监督管理力度。2011年,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函询,720名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强化经济审计结果的应用。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为纽带,通过“双向互动”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放大审计结果效应。一方面建立审计结果定期报告制度,通过审计结果的共享,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供案件线索的功能;另一方面建立审计重点定期反馈制度,区干部监督、纪检、信访等成员单位对可能存在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向审计部门提出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预警功能。
三是干部工作实施“末位警示”。在干部监督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问责。一方面,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直相关单位纪检部门成立20个督查组,实行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全面掌握情况,全程加强指导监督;选聘100余名监督员,监督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廉政情况。同时,定期发放干部德行调查问卷,重点对干部的群众满意率进行测评。对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个人,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下一轮督查中重点管理。另一方面出台《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问责办法》,根据干部违纪轻重,针对性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整改落实。对情节较轻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实行组织问责,直至追究司法和行政责任。完善“三责联审”工作机制,针对在组织、纪委、审计等部门互动反馈、群众反向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以问责,并将查处结果作为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宿豫区委组织部)
王 岩 张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