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选”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贵阳市花溪区围绕发展竞争性公开选拔干部纪实
今年4月,贵阳市花溪区从全市73名竞争者中公开选拔了9名科级干部。这是该区新一届区委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干部选拔任用科学体系,围绕发展竞争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举措之一。
“竞争性公开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度,增强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生机与活力。”花溪区委书记向虹翔说。
近年来,公开选拔已经成为花溪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渠道,“全程公开选拔过程、严格监督选拔程序”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被人们称为“阳光模式”。
“全程公开”。该区通过公众媒体,将公选程序、进入每个环节人员准考证号或名单、最终选拔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开。从宣传发动到组织报名,从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从组织考察到体检录用,全程透明阳光,为参与竞争的干部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充分体现了“公开选拔、公道用人”的理念。此次公选到区供销联社副主任职位上的卢春生表示,公开选拔给有水平、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很大的动力和鼓舞。
“严格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必须做到公开、监督、保密三结合。花溪区不仅做到全程公开,还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一是试题内容严格保密。笔试面试均为异地出题,临考前工作人员专程领取、专人保密封存,并在监督员、应试人员代表的监督下,在考试现场拆封。二是工作人员严格保密。考场工作人员在开考前采取抽签方式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现场抽签确定考场,考前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三是考试现场严格保密,确保了公开选拔工作公平与公正。
区公选办坚持将监督贯穿始终,专门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成立监督组,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组织监督、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该区还制定了规范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实现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工作阳光操作,把过去只有区党政主要领导才有“初始提名权”,改革为科级干部可享有“初始提名权”实名推荐干部。
坚持把“德才兼备”和“围绕发展明确用人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科学体系的“公共尺度”。
打开花溪区党务公开网、组工网等官方网站,该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第1至8号公告在显要位置滚动播出。
本次招考报名历时七天,13个职位共80人报考。开考的9个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共73名,其中博士1名,研究生5名,副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1名,涉及全市20余家单位,可谓一呼百应。
不论是笔试还是面试,所有试题都注重应试者的知识积累和知识结构,充分体现公选职位所需的核心能力素质,突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在面试中,考官都是有丰富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的专家和领导,针对职位特点,不同的职位设计不同的试题,力求干什么考什么,最大限度地坚持把能力测试作为科学标尺来选拔良才,使得工作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人考出好成绩。
利用“公共尺度”标准,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争资格。优胜者只有通过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环保、信访等10余个部门意见后,才能进入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有效防范用人失察失误,严防公选干部“带病上岗”。
通过“阳光公选”领导干部,打造了一支思想阳光、面貌阳光、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构建了一个组织阳光、事业阳光、协调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得全区干群同心、上下同步、合力同进,形成了推进科学发展的“加速度”。
2009年以来,花溪区通过公开选拔方式共选用乡镇党委书记、党政副职和区直部门正副科级干部68名,直接参与竞职干部达700多人。广大干部深切感受到,只有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干”字当头,开拓创新,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千里马”,从而激发了广大干部不甘落后、增比进位、勇为人先的生机和活力。
今年初,花溪区抢抓国发2号文件所带来的历史机遇,响亮地提出了“一二一”的奋力赶超目标(即“一个率先”:在全市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二个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水平大幅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提升3-5个百分点;“一个力争”:增比进位在全省排位不断前移,力争进入前10位,2012年力争前移1位)。今年一季度,全区继2011年在全省经济强县增比进位中由32位跃升到17位的基础上,生产总值达27.2亿元,同比增长18.8%,财政总收入达4.15亿元,同比增长46.54%,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达11.4亿元,同比增长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