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市直机关中层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各界尤其是市直机关干部极为关注。请您谈一谈开展竞争上岗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中层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这是在市县(区)联合方式面向全国、全市公开选拔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面向全市公推竞职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依法转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这种方式有利于扩大选人视野、拓宽识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广大干部学习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市直机关中层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人选是如何产生的?
答:按照《通知》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空缺的中层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竞争上岗的范围为市直机关内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每年市直机关内部新提拔中层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其中竞争上岗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如每年新提拔的中层科级领导职位不足3个,则至少1个职位须通过竞争上岗。《通知》规定的程序有8个,包括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或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人选的产生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集体研究择优确定。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由考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得分组成,具体以各单位方案为依据。考察对象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问:请您谈一谈市直机关中层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还有什么要求?
答: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通知》和各自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各环节的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责任到人,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泄密、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我们也热诚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问:最后,请您谈一谈市直机关中层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有哪些特点?
答:《通知》明确规定开展竞争上岗工作有2个显著特点:一是提高竞争性选拔比例。每年新提拔的中层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其中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如每年新提拔的中层科级领导职位不足3个,则至少1个职位须通过竞争上岗。二是竞争上岗与依法转任工作有机结合。市直机关开展竞争上岗时,对空缺职位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依据《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实施跨部门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