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 周晗 通讯员 江纪) “干部选拔任用历来备受关注,请问您作为区委书记,在这方面是如何规范权力行使的?”“干部人事任免,我们引入了‘适岗评价’,不光是组织考察进行量化分值,同时由7个专家评委和20个群众评委进行现场评议,每个人能不能获得提拔任用,主动权在方方面面监督中。”
近日,江都区召开区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汇报会,区纪委委员袁成林径直向区委书记倪士俊发问。倪士俊的回答坦诚明了:江都执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以来,对选人用人权进行了公开改革,一方面限制了个人的权力,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干部人事任免的公正;另一方面也使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区委的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试点以来,江都区委分3批,先后面向全国公推公选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开选拔30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面向全区公推比选30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开选拔30名事业编制人员。每个职位的选拔均引入“适岗评价”等措施,让群众的选人用人话语权得到充分尊重。区委实施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同样竞争、入围考察与平时考核同等重要、适岗评价和群众评议同入权重、会议推荐与个别推荐同步提名的阳光选拔“四同”工作机制,促进了区委权力,特别是用人权的进一步公开透明。
江都是省确定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2010年底开始试点至今一年有余,如何将相关制度规范向纵深推进?江都区纪委探索推行区委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汇报,这是区委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制度、区委常委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执行的延伸和拓展,在全国“县权公开”试点中开了先河。
扬州市纪委副书记张勤表示,试点工作归根到底是对“用权”的规范,是让区委按照“规矩”,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管权、管事、管人。希望江都区按照“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要求,不断扩大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影响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全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