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委外宣办举行“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6月-7月我市开展联合公选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此次联合公选在104个领导职位中开展,坚持五湖四海、广纳人才原则,扩大识人选人视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既重考试成绩又重工作业绩,既比岗位胜任度又比群众公认度;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原则,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报考县处级领导职位者,除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外,任职经历还须符合四个条件之一——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者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任职高于前三项条件中的职务。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正科级领导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报考乡科级领导职位者,除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2周岁以下、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外,任职经历须符合五个条件之一——现任机关正股职务或副股职务满2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3年;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第一项条件的有关职务;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2年;任职高于前三项条件中的职务;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其中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任副股职务,或现任科员且工作满2年,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在经过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后,报考者将参加由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试题的笔试和面试,进而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领导职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考察人选。
最终提名的拟任用对象,将按笔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50%和量化考核分20%合成计算总分,由分值最高者获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和任用,任职试用期一年。
2012年浙江丽水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