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 马(马文)
一、2011年纠风工作回顾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三项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1.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遏制。开展自查自纠和审核登记,严把审批关、经费关和领导出席关,有效规范了活动举办行为。全国共审核项目6763个,涉及资金44亿元。其中,保留4214个,撤销2549个,撤销率为37.7%,直接节约资金12.3亿元。同时,起草完成了规范节庆活动和党政机关所属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2.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大。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督办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对其中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直接调查,给予57人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并将其中6起案件以中办、国办名义在全国通报。地方各级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1480起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509人。
3.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工作认真开展。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各地共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2.6万多个(次),查处违法违纪问题307个,对执行国家调控政策不到位的城市政府负责人约谈260人(次)。
(二)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和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清查工作,全国共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2821个,责任追究1982人;纠正和查处各种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4万个;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3.2万个,涉及金额4.3亿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纠风办会同食品安全办对河南省查处“瘦肉精”猪肉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74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各级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全国共查处食品安全问题5975个,责任追究3895人;查处药品安全问题9084个,责任追究3680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现象有所遏制。
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级教育、财政、纠风等部门加强对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国共查处挤占、截留、挪用、骗取经费问题481个,涉及金额4.5亿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5亿多元,已清退3.8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696人。
4.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全国共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政府卫生投入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问题5588个,涉及金额3288万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等问题1338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030人。全国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总金额达3067亿元,降价492亿元,降价幅度16.4%。
5.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开展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撤销和调整了间距过近的收费站328个,降低了182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停止收费的公路总里程达3706公里。全国共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303个,责任追究1734人。
(三)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如,公安部狠抓警纪警风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赢得了群众理解和信任。卫生部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了“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人口计生委积极开展请服务对象评计生和计生系统“下评上”活动,形成行风建设的强大推动力。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坚持围绕中心、保障民生,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全力保障安全、可靠供电。
各级纠风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国务院纠风办赴5个省的20个县(区),对民政、电力、电信、银行的205个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1年春运期间,国务院纠风办会同铁道部对北京各大车站售票工作和服务旅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上海、广东、河南、四川等地也开展了相应检查。
民主评议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在创新中发展。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了对公安等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评议。民主评议重心不断下移,全国共评议基层站所30.7万个。全国97%的市(地)开展了政风行风热线,其中近60%实现了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的联动,2011年全年共受理问题270多万个,问题解决率达97%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当前,涉农、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等新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一些问题涉及体制机制,一些问题查处难、责任追究更难,纠风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我们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
二、2012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要在重点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深化已开展多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突出抓好六项重点治理。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节庆费、条码费等费用,严肃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和商业贿赂行为。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行为,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收费标准偏高、公路超期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
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问题。
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推动规范电信收费行为,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监管,促进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强化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行为,纠正和查处电信服务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问题。
继续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国家专项教育经费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安全。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等问题。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
继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问题专项清查,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和查处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捐资等问题,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二)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明星”、举办晚会等。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继续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政策,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建立中标价与采购品种遴选的联动机制。积极实施“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开展“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试点,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等问题。
此外,深化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工作,坚决纠正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深化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继续加强对各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健全职业道德规范。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行业、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要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要强化和完善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深入开展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系统评议。要积极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宽群众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抓好今年纠风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抓落实。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今年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刚刚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纠风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纠风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中央要求很高。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今年新增的几个专项治理,由国务院纠风办和发展改革委总牵头。每个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建立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三)要突出重点抓落实。要突出抓好商场、物流、银行、电信、教育、涉农乱收费六项重点工作,尽快制定实施意见,做到目标科学、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并狠抓落实,当年见效;其他抓了多年的工作,要不断改革创新,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逐步深化。
(四)要监督检查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选准监督检查的时机和切入点,开展适时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和曝光,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履行职责 规范收费秩序
切实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祖才
近年来,商场、物流、银行、电信、教育、涉农乱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一、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违规收费,促进公平交易。指导大型零售企业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明确要求大型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对供应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限制条件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依法查处违反反垄断法、价格法的各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交易时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以不公平的高价向供应商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收费秩序,促进公平交易。
二、清理流通领域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一是在《降低流通费用工作综合性实施方案》印发后,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费用。二是研究加强农产品交易市场收费管理的办法,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秩序,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水平。三是重点配合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落实清理工作要求,切实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
三、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2011年年底,我委就开展全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进行了部署。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与纠风、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对贷款过程中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及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检查。二是规范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在严格检查的基础上,推动和督促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必须有实质性服务内容和服务条件;对服务内容不充分或者目前服务条件不成熟的,应当暂停收费;对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应当坚决予以取消。三是推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出台。重点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保护群众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通过规范检查和完善政策,提高银行收费的透明度,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规范电信资费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开展电信资费试点检查,重点查处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捆绑服务并收费、违规收取流量费、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以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督促电信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定期主动免费向用户反馈各类电信业务实际消费量、实际支出。指导电信企业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套餐种类,简化套餐内容,为用户合理选择套餐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条件,降低用户实际支出水平。
五、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厉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高中“三限”政策,清理高中阶段改制学校;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的乱收费;大力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二是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综合治理。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价格虚高问题,我委将于近期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印发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对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行业平均合理成本和学生承受能力确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标准。
六、落实惠农政策,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2012年年初,我委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再次部署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委要求,重点对水利水务部门收费、农村基础设施收费、农产品流通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等开展检查,要对不落实国家价格收费政策、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隐蔽性乱涨价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国务院纠风办密切配合,切实履行以上六项治理工作的牵头责任,指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领域纠风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
促进公平交易 维护市场秩序
商务部副部长 姜增伟
近年来,零售行业发展迅速,零售商、供应商合作关系总体向好,但一些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巧立名目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加剧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增加了供应商经营成本,且易滋生商业贿赂。为规范零售和供应交易行为,加强零售商收费管理,2006年,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201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五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成立了商务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两次全国会议动员部署工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到重点地区检查指导。各地区积极行动,迅速召开会议、印发文件部署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约谈企业负责人,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推动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起“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倡议,61家大型零售企业第一时间响应。目前,清理整顿工作正在顺利开展。
一、针对突出问题,明确清理整顿任务
(一)规范促销服务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收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零售商应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账,向供应商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
(二)禁止违规收费。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收取的有关费用要重点进行清理。
(三)落实明码标价。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形式,可以是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收费)手册或者电视显示屏、电脑查询、多媒体终端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没有明码标价,或者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均应予以清理整顿。
二、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省(区、市)清理整顿工作协调小组将组织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范围覆盖符合清理整顿条件的所有零售企业总部及门店,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将组成工作组,选取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组织两次督察,督察重点地区工作情况,防止“走过场”。
(二)严肃整改,确保实效。商务部等五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整改的监督指导。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以规范,违规收取的费用要责令返还,未明码标价的要监督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完善法规,建章立制。商务部等五部门将结合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修订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分类梳理清理整顿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费的制度措施,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清理整顿部际协调小组专门设立并在商务部网站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各省(区、市)协调小组都设立了举报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举报投诉发现的线索,相关部门正根据分工认真核查,属实的将严肃查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重点企业、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规行为,促进公平交易。
这次会议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力争通过清理整顿,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建立零售供应公平交易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