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创新选拔方式,严格选任程序,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实行全程动态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单位公开栏、报刊等渠道,对报名、推荐、资格审查、个人信息、考试成绩、拟任职情况等干部选拔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及时公开,发布监督电话,并确保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社会群众的反映和举报。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宿豫党建网“干部监督之窗”版块的信息更新和网页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全程差额竞争制,确保竞争性选拔质量。在“公开选派一批、公开交流一批、公开选拔一批、公开选引一批、公开遴选一批、择优明确一批”等“六个一批”的选拔干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人用人,引进竞争性选拔机制,促进好中选优、优中选适。采取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全程差额方式,公推公派9名副乡镇长人选;按照1:10、1:5、1:3、1:2的比例分别进行素质测试(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和票决,公开选拔20名科级干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是实行选拔全程记录制,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初始提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以及信访问题调查等主要环节进行了全程记录,并将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归档,从选任工作开始到任职发文,每个阶段的工作责任到人,均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组织部干监科进行全程监督。每份记录档案包含了考察报告、访谈记录、民主推荐及测评、评议结果、单位鉴定、计划生育证明等全方位的干部选任资料,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公平公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是实行全程纪律监督制,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明确选拔全过程的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组织人事干部责任、考察组责任,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责任。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按照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公开承诺活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对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以书面承诺等方式进行公开承诺,有效地避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发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陆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