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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提任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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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推直选产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体宣誓。 (图片为资料照片) |
编者按: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激励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以创先争优的精神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中组部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期间,举办了地方组织部门特色工作展示和评选活动。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共申报了110项特色工作。经过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与会代表的推荐,评出了“十佳”特色工作。
希望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以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北京: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2011年3月,中组部等15个中央部门支持北京市在中关村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特区。
特殊政策:围绕落实重大项目布局、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结汇等13项特殊政策,组织部门牵头,协调11个有关单位细化政策的操作流程和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布并执行。
特殊机制:北京市与科技部等19个中央单位共同组建了中关村创新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格局,整合中央和地方发展资源,努力打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环境,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京落地。
特殊平台:在人才特区打造“未来科技城”、“中关村科学城”等人才发展平台,聚集了一批低碳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航天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端研发基地,推动两“城”成为创新要素高度活跃、产业项目高度密集的创新区域。
2011年,特区人才总量新增10%;依托全市每年投入100亿元的重大项目转化和产业化扶持经费,落地290个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
上海:重大事项专项申报
上海市建立拟提任领导干部(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抓住拟提任环节,将专项申报作为提任前考察的必经程序,并作为拟提任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前对组织作出的廉政报告和承诺,目前已覆盖全市处级以上拟提任领导干部。
突出申报的针对性,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增设“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历次房产买卖”和“配偶、子女出国(境)留(求)学”等申报内容,并对收入、房产、投资入股等申报事项作了进一步细化。
严把三道审核关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全面性预审、考察组针对性核实、组织部门完整性审核等三道核查机制,并将考察对象的申报内容作为考察材料组成部分,提交讨论。
健全存疑查核机制,明确对申报内容需进一步了解的存疑信息,直接问询考察对象;对漏填和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考察对象填报完整;对申报内容涉及的合规性问题,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对仍存疑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门查核,避免申报流于形式。
天津:干部选任“记实监督”
近年来,天津市委组织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开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系统”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功能特点:
一是全面覆盖,为干部监督机构装上“千里眼”。“系统”将全市165个具有处级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干部监督机构安排1至2名“网上巡查员”,对全市各单位选任处级干部情况实时在线“巡查”。
二是全程记实,为干部选任工作装上“摄像机”。“系统”设置了12项功能模块、220个数据项,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详实记录。
三是全方位监督,为违规用人行为装上“报警器”。“系统”设置了56条“红线”,一旦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系统就会自动“亮红灯”报警。
四是全部责任到人,为责任追究装上“定位仪”。“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关键环节,都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并特别设计了“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字”、“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单位领导签字”的“三级签字”模块,为准确界定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有效的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