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1月2日电 (记者侯琳良)近日,湖南省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将“干部下基层劳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建立全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因地制宜,多形式、分批次组织干部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健全民情台账制度,每名乡镇(街道)干部都要向所联系村(社区)的每家每户发放联系卡,方便群众进行联系,每年要对联系村(社区)的多数农户(居民)特别是困难农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坚持记民情日记,随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诉求。
另外,《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对省市县各级党政官员每年的调研时间作了硬性规定:省级领导干部不少于30天,省直各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45天,市州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县市区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