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上的改革创新,是干部选任工作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重大变革。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汕头是先锋。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党管干部注重扩大民主,坚持遵循原则注重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巨大成绩。1984年下半年开始,汕头特区率先向领导职务终身制“宣战”,改干部无限委任制为任期制,并在企业试行聘任制,克服了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通病”,激励干部在任职期间积极工作,创造更多的业绩。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强调,在打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场硬仗中,要促进干部先“升级”。去年,我市在总结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对近一个时期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五项改革和八项需要重点完善的制度,围绕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四个目标要求,力争通过一系列改革,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幸福汕头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按照这个《意见》要求,我市一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德才表现和能力实绩,突出对干部德的考核,建立健全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坚持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适时公开选拔一批30岁、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正科级、处级领导岗位上进行重点培养;坚持干部来自一线成为常态,建立面向基层的公务员遴选机制,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市、区(县)党政机关;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进一步明确提名主体,规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逐步形成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健全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民主推荐的办法,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以能代表本地本单位多数人意愿为标准,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坚持重点岗位重点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查核和督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如今,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逐步深化,公推公选、公开遴选、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公推直选党代表等一个个崭新的字眼映入市民群众的脑海,不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从整体上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这当中,换届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缩影。自去年以来,我市把做好换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换届为契机,着力换出发展的生产力、换出班子的凝聚力、换出队伍的战斗力、换出组织的保证力,抓早谋划,及时启动,稳步推进。
众所周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干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其根本目的是增强制度的活力,为人们提供平等发展机会,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市委进一步明确要把扩大民主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不但广泛征求意见,在报告研究、起草、审议上落实民主,而且提倡采用“公推直选”、探索“直接选举”市、区(县)、镇党代会代表,在代表产生上扩大民主。同时,认真落实对镇现任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人事安排上体现民主;适当提高候选人差额比例,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完善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在大会选举上发扬民主;留出足够时间,让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审议报告,真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在换届实践中学习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改革中突出民主。
今年是换届年,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年。能否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换届纪律尤为关键。对此,市委高度重视,把风清气正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硬仗来打,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