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委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始终把选拔女干部、培养女人才,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和谐咸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使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女党员和女人才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适度倾斜,优先选拔。县乡换届时,咸宁市委明确规定县市区四大家班子、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必须有1名女干部,如无合适人选则预留1个领导职位用于选配女干部。在平时班子调整时,特别是在女干部退休或其它原因调整时,注意及时选拔补充女干部。
拓宽渠道,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发现并任用优秀女干部。200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副县级优秀年轻干部时,单列了1个职位公开选拔女干部,200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5名副县级优秀年轻干部时,单列了3个职位公开选拔女干部。各县市区也拿出多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科级年轻女干部。
教育培养,提高素质。一方面抓住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利契机,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阵地加大对女干部的培训;另一方面采取与有关部门联合办班、依托高校异地办班、借助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鼓励在岗自学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女干部培训的覆盖面。
交流锻炼,增强能力。采取上派跟班学习、下派挂职补课、外派谋职锻炼、轮岗交流培养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女干部交流锻炼的力度。先后上派54名女干部到中央和省直机关挂职,228名女干部到市县直机关挂职;209名女干部到农村和社区挂职;安排了528名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及生产第一线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