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直机关处级干部选拔面向市县乡镇干部,但地级市部门领导、县市区班子领导的公开选拔基本上作了“**市”、“**县市区”限制。如此一来,在面向基层给予基层干部更多机会的同时,也大大限制了省直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打拼的机会,不利于人才的双向互动。为此建议:请省委要求并省委组织部出面,要求市、县(市、区)公开选拔能更多地允许省直机关和其他地市干部报考。
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答复:公开选拔市、县(市、区)处级领导干部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市党委及其组织部依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自行确定资格条件、选拔程序、测评方式等。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大创新力度,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从实践看,各地探索方向、创新领域、工作进度各有不同,竞争性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安排也有所差别,同时市、县(市、区)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在各市党委,目前情况下很难在省级层面作出统一规定。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鼓励各地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方法,不断拓宽选拔的视野和渠道。事实上,参加市、县(市、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并非省直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的唯一途径。近年来,我们坚持干部到基层培养、干部从基层选拔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到县(市、区)和重点工程挂职、援藏援疆援青援川、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担任信访督查员、参加省直服务组等方式,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应该说,赴基层锻炼的机会很多,有志向到基层一线接受锻炼、经受考验的年轻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