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党委依法执政
《纲要》摘登: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决策权,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
●推进党务公开。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
解读
关键是“党的意志法律化”
近年来,资兴市的城区布局分散、中心定位不准、集聚和辐射力不强等缺陷日益凸现,严重制约了旅游休闲业发展。对此,该市果断决定实施城市建设重心转移战略,致力打造东江湾新城。
在这一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资兴市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项目建设决策全程公开,实现了市委决策由单一决策主体,向由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的多元决策主体转变。东江湾新城大到总体规划,小到街道命名,市委都坚持征求民意,集体决定。经过几年的建设,如今,东江湾新城已初具规模,成为了资兴市最亮丽的“旅游名片”。
这些年来,我省切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党委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
这种进步,在蒋建湘看来,有着更深层的内涵。他认为,党的执政规律要求党的执政方式应当与执政的历史条件和目标任务相适应。这就要求,在当前,党的执政方式要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即要从单纯依靠政策向综合运用法律调控和政策引导转变,要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蒋建湘认为,实现这“两个转变”,最关键是将党的意志法律化,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意志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国家意志,并以法的方式在全社会推行实施。
《纲要》指出,要“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蒋建湘认为,这是实现“党的意志法律化”的关键。他说,省委领导地方立法,本质上是省委集中民智,制定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要求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立法建议,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制定出符合全省人民意志的地方立法,从制度、法律上保证省委重大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此,要遵循“省委提议、调查研究、纳入规划、起草初稿、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议通过、执法评估、修改立法”等9大程序,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尤其要重视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省委要掌握提议地方立法的主动权。这一过程是省委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部署及相关政策纳入地方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并最终贯彻实现省委战略意图的过程,是建设法治湖南、推进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
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关键是要把握好地方立法的基本目标和重点领域。基本目标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创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重点领域是民生。
第二,增强地方立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建议成立以法律、技术专家为主体的湖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作为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咨询机构。探索建立立法效益评估机制,做到“慎立法、立好法”。
县委书记也只有一票权
“如果不是因为去年参加的一次公开选拔,也许现在我还只是一名大学刚毕业不久的普通干部。”
来自山西省长子县的魏婷,今年25岁,从邵阳学院毕业前夕,她顺利通过了湖南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考试。
2007年7月,大学毕业一个月后,魏婷被分配到衡东县城关镇担任团委书记,随后被抽调到衡阳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不久再次回到衡东,进入县委组织部工作。
去年6月,衡东县公开选拔科级实职领导干部。魏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名。随后,顺利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了最后的考察范围。
“直到那个时候,我的心里还很忐忑。我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又是一名地道的外地人,父母都是山西的普通工人。没有任何关系背景的我,只凭自己的成绩和能力说话,真的行吗?我在心底打了个大大的问号。”魏婷坦言。
2010年8月24日,魏婷和其他3名同时进入公开选拔现场竞职演说票决的候选者一起,站到了衡东县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的演讲台上。在竞职演讲结束后,28名县委委员当场进行了投票。魏婷总共获得了23票,最终走上了衡东团县委副书记的工作岗位。
魏婷感慨:“如今,来到新岗位快一年了,我的心中依旧满怀感恩。因为,正是县委唯才是用的创举,给了我这样的普通年轻人一个靠实力去平等赢得舞台的机会。”
《纲要》指出,“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魏婷说,近年来,衡东县对此进行了深入探索。明确对涉及全局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特别重大事项提交县委全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要走8道严格的程序。其中,民主推荐得票率不到30%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为了不影响其他委员的投票取向,县委书记在票决时最后一个投票,而且只有一票。
魏婷介绍,去年,全县提拔了8个乡镇的干部担任科局长,又选派了一批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正职。由于事先制定了严格的原则,整个程序公开透明,从机制上铲除了“个人说了算”的土壤,所以选上的愉快赴任,落选的心服口服,没有出现不稳定的现象。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安乡县去年初以来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近日,常德市委决定,在全市推广这一改革创新做法。
“党委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就是一项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王先蒙认为,依法执政,必须把改革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作为基础。《纲要》指出,“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决策权,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而要实现科学、民主、依法,监督的力量不可或缺。近年来,县委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和党内监督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安排,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上,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去年初,按照常德市委的部署,安乡启动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模式。
安乡县先后建立了《县纪委委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县委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县纪委全会评议制度》、《县纪委委员质询制度》等4项制度,通过纪委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保障了党委决策过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决策结果客观科学。
在实践中,安乡县委创造条件让纪委监督,营造氛围支持纪委监督,创新机制激励纪委监督。全县各级纪检机关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目标,坚持原则,大胆履职,突出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方面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王先蒙说,去年,县委共召开7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常委会,每次都邀请5名县纪委委员参加,对常委会研究的出租车营运牌照拍卖、黄山头壁画文化走廊建设、垃圾填埋场续建、珊珀湖水生态建设等工作决策进行了监督。
王先蒙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安乡大道建设项目是县里去年推进的一项重点工程,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少数干部在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及工程建设进度。为此,县纪委启动质询程序。主要分管领导及建设指挥部负责人等接受了县纪委16名委员的质询。县纪委综合质询情况,向县委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均得到采纳。同时,县纪委立案查处了3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推动了安乡大道建设顺利进行。
案例
一个网帖让“臭水沟”见碧波
7月23日傍晚,华容县城华灯初上。城西的护城港,宛如晶莹剔透的玉带,两岸绿树成阴,百姓在河边唱歌、跳舞、健身,抒写对生活的满足与惬意。
然而,这条碧波微澜的河流,两年多前还是一条污染严重的“臭水沟”。
护城港,是华容县城的一条内河,全长4500米。长期以来,沿岸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排放,使河水发黑发臭,水质为劣Ⅴ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相当强烈。
2009年,一位网友在网络论坛里发帖反映:“临水而居、亲水而憩,一直是百姓的美好心愿。然而,饱受污染的护城港,留给我们的却是苦涩的记忆。”
不久,这位网民得到了一个名为“华网中心”的ID给予的回复:论证研究后,将启动全面整治。
对于“华网中心”这个ID,华容网民并不陌生,这是华容县委“网络发言人”的官方ID。
近年来,华容县委在县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网络发言人”制度,借助网络技术,在广纳民意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党组织建设和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09年5月,华容县委针对护城港污染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将这一重大事项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集体决策,还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科学整治方案。
对护城港的全面整治随之展开。建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启动了护城港沿岸30个单位的厌氧沼气池建设,减少了沿岸各单位的污染排放,使护城港的水质达到国家一级Ⅲ类排放标准,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截至目前,全县已投入1.6亿元进行护城港综合整治。如今,护城港重回清澈,两岸风景如画,并带动流域内近6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现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县委工作部门,都设有“网络发言人”。县委规定,凡网友发布的建议、意见、投诉以及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需求,“网络发言人”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链接:80多个县干部任免票决制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9个市州、8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干部任免票决制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和宝贵经验。
2010年9月,出台《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全省干部选任工作进行规范。任免干部票决制,适用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党委常委会票决干部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必须有2/3的常委会成员到会方可进行票决。投票表决以应到会常委会成员超过半数赞成形成决定,票决未通过的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任免干部票决制的出台实施,将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的形式从“少数人定调”变为常委会成员一人一票、同票同权。
5年竞争性选拔2100多名干部
我省不断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创新考试内容,全面考察应试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和适应选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考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在全省形成了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5年来,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全省先后3次选拔厅局级领导干部45名,各市州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600多名,各县(市、区)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500多名。(记者 蒙志军 李茁 通讯员 吴军华 刘立武 邓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