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望江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构建和谐共进的政治生态,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有效激发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注重群众公认,以正确导向体现公信度。坚持“以实绩用干部、按贡献排座次、为发展配干部”的用人导向,把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招商引资、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政策,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培养、奖惩相结合,使优秀的干部有前途,平庸的干部有压力,不称职的干部有危机,在全县上下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大力公开选拔,以公平竞争提升公信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近年来,我县共进行了五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不仅将公选范围扩大到全省,而且还首次面向安徽、浙江两省公开选拔了5名科级干部和6名县电视台的主持人和记者。不仅将科级职位拿出来公开竞争,还将公选工作逐步延伸到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县直机关进人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共三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了27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而且在全省率先选录了15名优秀村干部为乡镇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并跨村任职;选录了3名优秀村干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硬性规定县直和乡镇机关二级机构人员定岗都必须实行竞争上岗,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交流轮岗。三年来共有52个局级单位拿出198个职位实施了竞争上岗,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坚持扩大民主,以健全制度彰显公信度。一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设定特色指标,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内容和权重,采取“点、线、面”比选的办法,对干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式考察,考察一个干部在本单位、本系统以及全县范围内所处的位次,使考核评价机制既科学规范,又能反映部门特点。二是规范干部提名机制。研究制订了《中共望江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对拟提任人选实行常委会投票表决,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提名权。同时,对拟任用的干部,分别征求县人大、政协、纪检、综治、计生、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把好提名人选的素质关。三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过程中,一贯采取了“先立导向后用人,先定原则后选人,先走程序后到人,先有民主后定人”的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县委选人用人的公开、公正、公平。
拓宽监督渠道,以严格监督保证公信度。一是实行全员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中有代表性地聘请监督员,不定期组织监督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实行全位监督。在干部考察中,不仅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还要了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长约谈等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规范,更高效,更透明。在县乡党委换届中,用严密的程序和刚性的责任保证把人选准用好,坚决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实行全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研究制定了《望江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二十条规定》、《望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责制暂行办法》,在推荐、酝酿、考察、决定、任用等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中扩大群众的监督权。 (江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