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的工作请群众做主
——在喀什“安居富民”工作中加深对党的群众观点的认识
安居乐业是最大的民生,在新疆喀什推进“安居富民”工程中,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创新,群众越来越欢迎,参与热情也不断高涨。我们上海援疆干部在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喀什造福”的主题活动中,结合“安居富民”的实践,更加清晰了使命,深化了对群众观点这一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的理解,加深了与群众的感情。
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
喀什广大群众的居住条件比较简陋,改造任务繁重,不同县、乡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甚至同一个村的情况也不一样:有先富起来的,有家庭较困难的,有房子新装修的。我们坚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实行了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目前,上海五个规划团队根据不同区域和项目实际,完成了五十多个重点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泽普县因红枣致富的农民选择以二层楼为主,人畜分离,改善了条件又节约了土地。莎车县的农民条件较差,以改建为主,并做好配套。巴楚县的农民用地宽裕,就把棚圈、果树安排得充分些。为了保护生态,巴楚喀什河沿岸棚户区改造时,县政府明确现有的树一棵都不能少。叶城县则设计了把房子“种”到果林中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生态。
尊重群众的意愿
我们正处于“以人为本”的民生时代,但仍容易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于替群众做主,虽然非常努力地做“好事”,有时群众却不领情、不理解、不高兴。
泽普县阿克塔木乡三村共有125户,近年来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在征求意见时,村民们大多希望建二层楼房,专家设计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大、中、小三种房型供选择。刚开始,仅30多户报名,多数观望,于是就先开工30多户。后来,随着一幢幢漂亮房子的亮丽出现,又有40多户报名,接着其余村民也不断报名。到目前这个村的居民基本上都参与了,而且邻近的一村和二村群众都要求参加。现在,一村、二村群众也很快可以乔迁新居了。
在实施安居项目时,设计团队提供了几十种参考方案,房子大小及房型、棚圈建在村前或屋后还是集中村口,补贴怎么用,参加不参加建房都听群众的,让群众自己做主,而非替群众做主。
另外,在有些安居工作中,刚开始设计用红色瓦楞板做房顶,比较美观,但不久后,有的群众提出,要花费六七千元钱,而且也不够牢固,于是,按群众意愿改变了设计。房子选用什么色调也请群众做主。
县城棚户区改造也是如此。如果大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就暂时不改。改造安置采取多种方案:可以原址回搬,可以老城区另选基地,也可以安置在新城区,可以要求带商铺,当然也可以货币补偿,还有的采取就地修建,让群众充分选择。实践中,我们加深了对毛主席一段重要论述的理解,“要联系群众,就要按照群众的需要和自愿。一切为群众的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任何良好的个人愿望出发”,“这里是两条原则:一条是群众的实际上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头幻想出来的需要;一条是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
维护群众利益
维护群众利益是永恒的主题。在推进“安居富民”工程中,要使群众成为受益者。如棚户区许多群众原来住处可以养鸡、羊等,可以做些手工艺品,甚至开个小店,改造后有的商铺没了、馕坑没了,蔬菜不能种了,院子里的果树也没了,原来的社交圈也变了,家庭经济甚至精神需求就会受到一定影响,这些都是应当考虑的。
在工作中,我们要求援疆干部充分考虑并维护群众的利益,不仅要考虑显性利益,还要考虑隐性利益和精神需求,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感受,经常换位思考,带着感情把服务群众的工作真正做好。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开展效益和风险评估。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不硬做。而且,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是要公平公正公开,利益问题患寡更患不均。要使广大群众在安居富民工程乃至整个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成为得益者和拥护者。
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经济学有个观点:用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东西,效率最高;用人家的钱给人家买东西,效率最差。民生时代花钱为群众服务并不容易,花好钱甚至比赚钱更难。
安居工程试点的几种建设方式中(工程公司、乡镇施工队、个人出工出料),发现个人出工出料的效果较好。去年10月底的一天,我们赶路近千公里,到乡村调研。我们站在巴楚县阿克萨克玛热勒乡的安居工程工地上,看到成百上千农民为建设自己的家园热火朝天地劳作时,心里很温暖,感觉我们所有的努力和艰辛都是值得的。群众都是向往美好生活的,而且蕴含着无限的力量,关键是我们怎样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请他们做主。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过程中,群众经历了从“要我建房”到“我要建房”、“我参与建房”的可喜变化。而且在大多数群众赞同后,通过群众为群众示范,群众做群众工作,“村民自治公约”等取得了良好成效。实践中,我们感到:政策对路,工作得当,就能受到群众拥护。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群众为主体,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路将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