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超钢
按照北京市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自2005年起,北京市丰台区深入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重点、规范运作,使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建立规范,夯实党务公开工作基础
按照“自下而上、夯实基础、持续推进、全面推开”的思路,从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中选择了10个试点单位,建章立制,规范党务公开。一是规范目录。明确了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任免、廉洁从政等8类167项公开内容,使内容既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又避免交叉重复、残缺漏项。二是规范形式。确立了4种公开形式:内部平台公开,将党(工)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以通报、简报、公示等形式向党员传达;动态平台公开,通过各种工作会议、短信平台、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固定平台公开,建立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文件查阅室,为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提供便利条件;媒体平台公开,依托丰台有线、《丰台报》、“丰台政务网”以及其他社会媒体,公开非涉密的区委重大决策、发展规划、人事任免等事务。三是规范程序。明确党务公开的五项程序,即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理清了工作环节,规范了公开行为。四是规范时限。对于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等长期内容实行年度公开;对于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季度公开;对于党员思想教育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等按月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动态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即时公开。
突出重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丰台区在全面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突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把党委权力运行作为党务公开的核心内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紧紧围绕决策权,公开重大决策部署,注意在决策的前、中、后三个环节采取座谈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等不同的公开措施,形成科学决策;坚持将重大任务分解到常委,公开任务进程,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紧紧围绕任免权,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实行常委会讨论任免区管干部票决制。近年来,丰台区共有47个处级职位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科级干部全部实行竞争上岗。紧紧围绕监督权,推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的公开,并以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二是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推进党务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双向约见制度、党代表任期制度等,全面落实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权益;通过在区委区政府大厅设立光荣榜、进度表、曝光台的方式,每月将区委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向全区党员干部公开,告知进度,接受监督;通过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双争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评价体系,使党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街道、社区)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公开实效。丰台区明确要求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特邀监督员的公共评议;制定了农村重大事项“领导班子动议、‘两委’联系会合议、党员会复议、上级党委审核、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建立民情反馈信箱、党代表工作室、民情倾诉室,推进党务公开由向党员群众的单向公开,发展到与党员群众的双向互动,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区域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