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173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乡镇党代表对换届满意率达99.72%。换届工作换出了风清气正的好风气、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好机制,换出了乡镇干部团结干事的好面貌。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开展以来,沧州市委在教育引导上认真推行“321”教育法。“3”,即组织安排谈心谈话会、领导约谈会、民主生活会3个会,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据统计,各县(市、区)共召开动员会、座谈会、集体谈话会57次,个别谈心、谈话1256人次。“2”,即发放省委组织部印制的《中央换届纪律“五个严禁”》、《中央换届纪律“十七个不准”和省委“八条禁令”》2张挂图,春节前共发放400余套。“1”,即发放省委组织部编印的《2011年河北省市县乡党委换届纪律和警示教育宣传册》1本教材,累计发放1.2万余册。
为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部门对换届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督查指导,坚持做到“听、谈、看、查、考”相结合,同时,建立责任追究体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从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乡镇党委换届,选好干部是关键,科学的选拔方式是保证。为从源头上扩大民主、创新民主荐才机制,沧州市在提名环节,采取“五个推荐”即领导干部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知情群众联名推荐、个人向组织自荐的方式,克服在提名环节上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在考察、酝酿、选举、公示等环节,创新科学评价机制,坚持“四个注重”即注重品德、注重实绩、注重基层一线、注重群众公认。同时,细化、量化了干部政德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办法,把干部政德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对干部实绩实行组织考核、个人申报和群众公议三结合制度,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直接依据,并对一线的优秀干部优先推荐、优先提名、优先重用。同时,实行群众意见全程征询制度,在干部推荐、考察、票决、公示、试用期满考察时,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满意、群众满意。
公开选拔、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在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得到普遍运用。有2个乡镇实行了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30个乡镇进行了差额推荐。各县(市、区)还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岗位特点,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和创新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东光县在公推直选灯明寺镇党委书记的基础上,在龙王李乡探索完善了一考四票决方式,公推直选了9名乡党委班子成员;肃宁县在付佐乡进行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成员的试点工作,并运用考试+考核的方法,公开选拔出9名副科级乡镇领导干部;运河区通过双考双评、双推双决方式,公开选拔了10名副科级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
换届工作还促进了干部之间的交流。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全市1551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平职交流472人,其中乡镇党委之间交流261人,交流到其他岗位211人;提拔交流179人。通过交流,使得乡镇党委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干部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胡学敏)河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