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一号文件《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布
从今年起,佛山创新领军人才不仅有“钱”还有“地”;高技能人才则可享受工资外补贴;高层次人才暂未购房也可入户佛山,申请设立家庭户……
各方人才翘首以盼的《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近日正式“出炉”,市委、市政府以2011年一号文的形式,推出佛山培养人才和聚才揽才的各项具体措施,为佛山打造人才高地再添新力。
2011年,市委、市政府第一个专题工作会议,便是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这是佛山近年来规格和重视程度最高的一次人才工作会议,会议发出了佛山求贤若渴的讯息。会上,市委书记陈云贤强调,要“高看人才一眼,厚爱人才三分”,并且提出,佛山人才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转型发展。
会上提出的三项人才政策之一——《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3月14日正式印发。《意见》提出,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到2015年我市人才资源总量从2009年93.66万增加到130.35万人,增长40%,其中受高等教育人才量由52.2万增加到79.6万人,增长53%。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在《意见》中,有不少“重磅”措施。
在培养人才方面,《意见》提出,佛山要着力打造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四支优秀人才队伍。为此,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五分之一的党政人才参加各类培训,5年内轮训一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每两年一次选拔认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和10名创业领军人才,并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资外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及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地,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政府还将每两年评选出5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获奖人才在两年内每年将获1万元工资外津贴。政府将建立市领导与企业家沟通联系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联谊活动,每年选派20名左右优秀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境)外学习考察。
在聚才揽才方面,佛山降低了人才入户门槛。只要是佛山所需的各类人才,均可办理引进手续和入户;企业设立集体户的条件也从原来要求员工数量500人降低到100人;具有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等级以上的在职人员,均可先入户、再就业;引进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暂未购房的,也可申请设立家庭户等。
“要像抓招商引资一样招才引智,像抓引进大项目一样抓引进领军团队。”为加快佛山建设人才高地,佛山还将一把手抓人才这一“第一资源”写入了《意见》中,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新机制。(转载自2011年3月22日《佛山日报》)
“要像抓招商引资一样招才引智,像抓引进大项目一样抓引进领军团队。”为加快佛山建设人才高地,佛山还将一把手抓人才这一“第一资源”写入了《意见》中,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新机制。(转载自2011年3月22日《佛山日报》)广东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