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干部选任、监督新机制,着力营造“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用人导向,全区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得到较大提升。
一是发挥导向作用,全面推行考核反馈制度。始终坚持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并建立了较为完备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的内容上,坚持“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标准的兼顾和统一,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等方式方法相结合,力求全面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并在考核结束后,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反馈,肯定其工作成绩,指出存在不足,并督促整改。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宿发[2005]22号)文件有关规定,2008年以来,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重点考核,对通过重点考核确认不胜任现职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充分发挥了年度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是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健全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埇桥区在原有的诫勉谈话、函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试行)》、《埇桥区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埇桥区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埇桥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跟踪问效暂行办法》等几项制度,从发动群众监督入手,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确保对各级党员干部监督的实效性。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出现调任、转任等情况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近两年来共对7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函询5名,诫勉14名,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遵循各级各类干部的成长规律,紧贴中心工作需要,实施按需按特质大规模培训干部。先后将2008年、2009年定为“学习教育年”、“干部培训年”,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线,突出加强“三观”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等培训重点,先后指定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科学发展观》等26项必学内容。紧贴发展实际,按照“急需先训”、“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实施“小班次、分类别、大密度”培训。在无锡、泰安、宿迁等地建立培训基地,与复旦大学、河北工程学院等高校建立培训协作关系,先后举办了领导干部周末读书、高级总裁研修、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市场转型与中小企业发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46个班次,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7400余人次,实现了培训对象的全员覆盖和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是突破人才瓶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创新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打破身份界限,扩大选人视野,2010年7月,通过严格规范群众推荐、组织举荐、资格审查、量化考察、差额票决等程序,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全市在职省选调生,公推公选15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优化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安徽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