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我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6名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市管领导干部走上了新的岗位,一批优秀人才纳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这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形式。竞争性选拔干部,是时代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从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情况来看,这也是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我市这次公推公选26名市管领导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原则,办法比较科学、过程民主公开、组织严谨有序,达到了预期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总结公推公选工作的经验,按照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选拔方式,提高选拔质量,努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在竞争中选拔干部、发现人才。
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就要扩大比例、增加数量。中央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都明确要求,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的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1/3。市委三届十次全会也对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提出了要求。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通过竞争性选拔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数量还不够多、所占比例还不够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范围和岗位,逐年推进,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今后,选拔机关中层干部,除特殊岗位外,要普遍推行竞争上岗;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从而使竞争性选拔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
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更要完善方式、提高质量。竞争性选拔的公信度高不高、生命力强不强,关键取决于选拔质量。为此,要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把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结合起来,着力提高选拔质量,把干部考准选优。从这次公推公选市管领导干部的实践来看,工作中确实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的地方。因此,要继续把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强化德才、能力和实绩导向,不断创新和改进干部能力素质的综合考评办法,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科学性,努力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真正在公正公平竞争中实行科学比选,切实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水平。
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还要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今后,我市要继续完善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和情形、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等,使之规范化、科学化;还要加强计划和统筹,增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计划性、周密性,积极有序地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综合运用,注意总结推广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任、公推直选等不同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成功经验,把好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运用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需要指出的是,竞争性选拔干部只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并非唯一方式,它与其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同时,通过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也会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使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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