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意识和执政能力,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处级干部理论水平暨廉政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意见》,要求今后干部在提任县级处之前必须通过任职资格考试。首次考试经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学习大纲、确定考培内容、编写复习资料,以及辅导、组织报名考试、开展资格认证等环节,历时6个月,目前已圆满完成任务。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增强了全市干部主动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精心选定内容,确保学用紧密结合。县处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分为理论和廉政知识两部分,考试内容既有政治理论,又有岗位业务技能,既有公务员公共管理和通用能力知识,又有廉政法规等内容,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试重点测试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现代科技以及省情、市情、重大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等内容理解和掌握程度;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为增强干部学习效果,组织市内有关专家,紧密联系干部工作需要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印了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导用书。邀请安徽财经大学、市委党校等教授学者对参考学员分批进行为期5天的学习辅导,共培训4500余人次。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考试有序进行。成立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组织机构,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对任职资格考试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要求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任职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考试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评定及颁发证书等环节。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70分,廉政法规30分),采取开卷(年龄在50或50岁以上)或闭卷(年龄在50岁以下)方式, 60分(含60 分)以上合格(其中理论知识不低于40分,廉政法规部分不低于20分)。成绩合格颁发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从发文之日起,凡提任县处级干部,任前必须取得理论水平暨廉政知识任职资格,即理论和廉政法规知识双及格。应试人员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提拔为县处级干部。
三、严密组织操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坚持严把报名关、审查关、考试关、阅卷关,坚决防止考试流于形式,真正发挥考试的应有作用。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从考试工作组织筹备、报名审查直至开考、阅卷、公告,安排纪检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参照高考的要求和做法,成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了考试手册,制定了“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监考人员工作程序”以及“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从组织、纪检、教育、党校等部门抽调责任心强、熟悉相关程序共50名机关干部参加监考、阅卷。开考前召开了考务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提出有关要求。监考人员不固定考场,考前临时抽签确定监考考场。试卷委托异地专家命题,并定制5套试卷,每场考试随机抽卷,防止人为干扰。邀请省、市纪委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考试进行巡视、监督。考试中,对5名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试卷作零分处理。对严重违纪的考生,专门安排领导进行组织谈话、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年内参加考试资格。整个考试过程组织严密,环环相扣,保证了良好的考场秩序,考试结果真正让优者服众,劣者服气。
四、严格结果运用,确保树立良好导向。为充分体现真考真用、考用结合的原则,市委严格按照考试方案规定要求,将考试结果及时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之中去,真正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任职资格考试档案,通过网络、通报等形式公告考试结果。首批参加考试的1300名考生,合格率为80.7%。对考试成绩优异的,加大培养使用力度,优先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对成绩较差的,党委不推荐、不提名、不研究,不得提拔使用。在最近选拔的一批副处级干部中,有2名同志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用,在广大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