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筱竹:创新机制实现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的思考
九龙坡区财政局
一、当前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干部竞争择优机制不够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应考人员的临场表现和实际德才评定之间存在矛盾。经过实践探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程序、内容和形式上已基本成形,日趋规范。但是,程序和形式基本固定,笔试面试类型存在雷同现象,一些干部已基本掌握了应试技巧和规律,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高分低能”的现象,少数考试型干部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难以达到所预期的目标要求。
二是干部选拔的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干部选拔主要还是组织任命、竞争上岗等常规方式,对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还缺乏深入研究和探索,各种任用方式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
三是人才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健全。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渠道不够畅通,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干部“下”的瓶颈没有打破,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尚未建立,干部“下”的标准难以把握,“下”的渠道和出路还不够宽。破格提拔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上级对破格用人标准不明确,难以把握,破格用人环境还不够宽松。
四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有待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问题比较突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简单以票取人现象;干部选拔任用受人情关系的影响,造成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不得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
二、“四个创新”完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
(一)进一步创新择优选才机制。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德为先,选贤任能,评实绩选干部的标准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鼓励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多样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 “论资排辈”、“身份偏见”、“文凭等级”等观念,让更多的优秀干部进入选拔视野。致力于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探索多样化的选拔任用方式,真正实现“选贤任能”、“优中选优”。二是要综合任用各种选拔方式。要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的选拔比例。同时,要深入研究探索各种任用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要注重充分发挥各种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优点,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营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人才辈出的环境。三是建立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实现破格提拔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破格提拔干部是优化干部结构,鼓励干部创新创业干实事的重要途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特殊方式,必须要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制度保障,提高公信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尽管随着一批学历高、年轻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对准备凭借资历等待提拔的干部是一种冲击。但是,当前海选干部、公开选拔干部在数量上还没形成规模,常规选拔程序还是主渠道,真正有能力、有成绩的干部依然会得到提拔和重用。
(二)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选人用人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选拔干部的数量和质量,要打破“三个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一是打破地域限制。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人才市场是开放的市场。要树立开放的用人观,突破地域的束缚,在全国范围,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选用人才。二是打破学历的限制。一定程度的学历是干部任职的基本要求,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杆。在重学历的同时,要走出唯学历,特别是突破唯高学历的误区,在重学历和重实绩中找到结合点。特别是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学历不高,业绩不错的干部要关心爱护,把基层工作经历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指标。三是要打破人员身份和性质的限制,公务员、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甚至民营企业老板等都可以纳入干部选拔范围,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的范围。
(三)进一步创新优胜汰劣机制。干部能上不能下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是衡量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没有活力的重要标志。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和“不犯错误不能下”的状况,努力创造干部正常“能下”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环境。要通过建立职务任期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辞职制度、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责令辞职、引咎辞职、诫免谈话和免职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并通过转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法,疏通干部正常“能下”的渠道。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打破论资排辈的官场潜规则。
(四)进一步创新干部考核标准体系。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一是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评价考核干部。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将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交给群众,坚持群众公认的干部路线,让群众对干部评价考核充分发表意见。二是要完善考察标准和考察方法。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科学发展政绩,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改进干部实绩考察方法,抓紧制定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为实绩考核提供客观依据。三是要注重素质建设,凭德才选任干部。要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纳入考察视野,注意考察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力求多角度、多侧面了解干部品德才能,树立和弘扬鼓励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