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各地公开选拔的力度不断加大,职位日益增多,频率逐渐加快,公开选拔已经成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渠道、彰显选人用人导向的关键平台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沿阵地。无疑,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过程,应当表达创新的选人理念,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最新的改革成果。具体来讲:
第一,放宽条件,体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导向。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不应当只是“少数人”的游戏,而应当扩大选人视野,体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胸怀,谨防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一些地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往往条件设置过高,片面追求低龄化、高学历、全日制,致使相当一部分工作能力较强、年龄学历不合“杠杠”的优秀干部被隔离于竞技场外,公开选拔的竞争性、择优性就大打折扣。
第二,注重能力,体现“让有能力者上”的导向。在公开选拔中应当注重能力考察,优先选拔能力超群的领导干部。一是要从报考资格上倾向能力。对于能力突出的,可以考虑在年龄上、学历上、任职资格上予以适当放宽,以体现对能力的尊重。如今年山东省烟台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公告中规定:“报考市地震局的, 要学过地球物理、地震地质等相关专业,或者有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3年以上的业务工作经历。”二是要在选拔内容上突出能力测试。包括笔试中加大能力测试的比重,面试中增加能力测试的强度,同时在能力测评中引入科技智能因素,使能力测试更具科学性。三是在考察过程中注重能力考核。对入围的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着重考察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试用期工作表现的考核,对确实不能胜任的坚决不予选用。通过综合考察评价报考对象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领导能力,防止出现“高分低能”、“以考取人”、“以讲取人”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