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次开展“四推荐”“四差额”方式公开推荐选拔市直重要部门正职干部到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从试点探索规范初始提名权到健全完善列席监督制度……一年多来,惠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亮点频现。
去年,惠州市以被确定为“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向,在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与大胆创新。这些探索与创新,正推动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干部选拔
首次采取“四差额”方式公开推荐选拔干部
去年10月27日,历时1个多月的市公选活动圆满结束。经过市委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票决任命,投入公选的市科技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等5个正处级领导职位悉数“名花有主”。
“规则公平、机会均等,这是公选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公选中出任市科技局局长的邹平生感慨地说。在这次公选中,他经过四道“大关”、九项程序之后,成功竞得了这个适合自己的岗位。
邹平生所跨越的四道“大关”,是惠州市首次采用的“四差额”方式,包括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贯穿于竞争选拔全过程,其中还试行了市委全委会扩大会议差额提名。“这一做法既是惠州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新尝试,也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扩大党内民主的积极探索。”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除了公选,惠州市对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探索还深入到机关内部,特别是去年印发《惠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产生,标志着机关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进入常态化。
以这一文件为指引,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纷纷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创新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去年上半年,市委办通过采取“两考三推荐”方式选拔了8名科级领导职位干部。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等单位也形成了“逢进必考、择优竞岗”的良好氛围。
从公开选拔干部到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惠州市通过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大大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
初始提名
创造干部初始提名“博罗经验模式”
初始提名直接关系到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规范和监督用人行为的基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工作这么多年,参加推荐选拔干部,还是头一回!”去年7月,市委办举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在单位做司机多年的黄师傅没有想到,自己也有了提名权。
据了解,此次市委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期间,从副秘书长到办公室副主任、科长,再到所有普通干部、职工,包括司机和一般工勤人员,每个人都可以打分、推荐干部。
其实,不仅在市委办机关内部,在整个惠州,各种初始提名形式正不断涌现,既有传统的组织推荐、领导推荐,也有群众推荐甚至是个人自荐。
选拔干部的提名权正逐步向多元化延伸,这是目前惠州市公选工作中的普遍现象。去年博罗县以被省定为“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为契机,规定新任镇党政正职提名必须经过“两推荐一述评”,即县委全委会海推、召开竞职演讲会同台PK、县党政领导二次推荐提名。通过对干部提名权进行有效分解和制衡,让干部选任初始提名“隐形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博罗经验模式”,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通过采用这一初始提名模式,去年博罗县公开遴选了6名乡镇党政正职和1名县直单位正职,多数干部、群众都表示对结果很满意。”博罗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如今,各县(区)在选任乡镇党政正职时,已全面采用“博罗经验模式”,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干部监督
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干部监督格局
构筑“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行为的“防火墙”,让干部选任在“阳光”下运行,是惠州市干部监督工作努力探索的方向。
近两年来,惠州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会议制度,把落实列席监督制度的重点调整到加强列席前的协调沟通、指导与监督把关上,受到了普遍欢迎。
“很多单位从以前害怕监督转变为主动要求监督,有的单位甚至在推荐考察过程中就主动要求监督指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市直某局在选拔下属单位副职时,有群众多次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该局就主动请求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参与考察并监督选拔全过程,增强了选任工作的公信度。
数据显示,仅去年市委组织部就列席监督指导75次干部任用工作,制止程序错误12批次,纠正因人设限等不正之风情况7批次。
“12380”平台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另一个特色亮点。在县(区)或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职位调整时,及时向他们发出“12380温馨提示函”,暂停人事调整和人事调动等相关工作,防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实施“12380训诫明示”和“12380函询明示”制度,对苗头性问题予以警示,防止“小错积至大错”……利用“12380”平台,市委组织部启动了一系列预警监督新机制,为提高用人公信度打下了基础。
据了解,目前惠州市还实行了季报年查监督、巡视监督、网上监督,以及选人用人工作年度“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干部监督格局日渐形成。“在强有力的监督下,惠州干部选任工作公平、公正,真正选出了一批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的优秀干部。”一位长期关注惠州市干部工作的党建专家感慨地说。
■干部工作亮点逐个看
●在全省率先积极探索调剂全市非领导职务职数,对部分符合规定且综合考核优秀的镇委书记解决副处级待遇,2009年以来共解决4名镇委书记副处级待遇。
●强化一把手用人权监督。去年以来先后制订了《惠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和监督县(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试行办法》、《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和《关于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对象公示制度。实施考察工作之前,在媒体对干部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通告,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此举有利于干部群众提前介入监督,也有利于组织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核实。
●成立了“12380举报中心”,建立了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
●增加透明度,公开自主择岗。制订了《惠州市安置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暂行办法》,按照“公开职位、量化评分、考试考核、自主选岗、组织决定”的原则,对正团职军转干部实行量化考核、积分选岗进行安置。
●进一步推广延伸责任考核。建立完善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责任考核推广延伸到市直部门、县(区)直部门、乡镇、村,做到责任考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互相监督”。(记者 谢超平 通讯员 邓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