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顾名思义是公家的车,只能用于办理公事,不能用于操办私事。 江苏海监有一公车被曝今年五一小长假现身河南景区。他们回应称:内部有规定,员工有急事可以借公车私用。这一“雷人”回应,令人发笑。 公车、假日、景区,这几个要素联在一起,不难认为此车涉嫌“私用”。说“员工有急事可以借公车私用”。节假日去景区办什么急事?这明显是动用公家资源谋私利,谁给你规定自家公车可以擅自使用的权利? 从前,公车私用很少被监督追责,成为公职人员堂而皇之地享用的福利,这是制度缝隙中的潜规则。如今,随着公民意识的提高,群众认识到这种特权的不合法性,开始睁大眼睛监而督之。遗憾的是,部分公职人员的惯性思维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不自律,百般狡辩,积习难改。这也说明,现行处罚机制尚不足以从根本上起到震慑作用。 今年清明节期间,有多家媒体聚焦公车私用现象。各地纪委积极调查,及时公布了官方处理结果。严厉整肃之风刮过,猖獗的公车私用现象颇有好转。只是,曾在侥幸中隔岸观火的一些公务人员,以为此风一过就会风平浪静。蠢蠢欲动之心,归根结底,是由于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所以敢于铤而走险;特权意识惯于大行其道,从而善于我行我素地编造借口。 可见,中央八项规定需要纪委等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不以为然的官员,需要动真格。一味处理临时工和找理由,而不向主要人员问责,这是造成公车私用久治不愈的一个关键原因。 公车私用,任何借口都不是理由。普通民众的举报热情,是建立在对此类现象深恶痛绝的基础之上。此风不加遏制,时间长久,对政府负面伤害只会累积叠加。有关部门应该利用并珍惜每一次舆论监督,严肃处理好每一起公车私用事件,让公职人员真正警醒,真正敬畏权力和制度,敬畏公众的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