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坐标,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根本依据。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总依据,既要对我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水平有一个总体判断,也要对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一个总体把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论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重新审视我国国情并深刻反思国际社会主义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理论创造。这一理论的提出,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坐标,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根本依据。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论断,并以“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作为这个阶段的根本特征。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阐明了初级阶段的性质、特征、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重申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五大在深入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基本特征、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和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纲领。党的十六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苦奋斗。党的十七大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并从八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十八大在十七大“两个没有变”的基础上提出“三个没有变”,增加了“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