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党的十五大党章表达中国共产党性质的一个观点,反映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表明了党同其他组织的区别。社会主义事业是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有一条正确的路线,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一股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有一支宏大坚强的干部队伍作为骨干。还必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调各种组织的活动。要具备上述条件,需要有一个最先进的组织实行统一领导。这个组织就是中国共产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用先进思想和革命传统教育人民,发扬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革命精神;才能建立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年富力强的干部队伍;才能使各种组织协调一致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由于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有科学的指导思想,能从实际出发制定正确政策。党代表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使自己的主张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党有严格的纪律和批评自我批评的武器,能够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能不断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使社会主义事业较为顺利地发展。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只能由中国共产党作领导核心。党的十五大党章用“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替了党的八大党章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的提法。这一新提法不仅包含党要领导其他组织的思想,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执政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是对执政党性质的新的科学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