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马县委党校
关于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中、品学兼优的师资队伍,提高我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中共巴马县委党校专职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广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职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9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中共巴马县委党校办公室(巴马县巴马镇城北路1088号),邮编:5475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中共巴马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附在本招生公告最后2页),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3)确定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巴马县委党校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安排: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时长为2个小时。
2.题目由出题教师在考试前1小时内出题。
3.答题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
(四)考察
在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进入考察范围,由中共巴马县委党校派出联合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中共巴马县委党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送巴马县人民政府审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调动
按正常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巴马县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6212073,邮箱:bmxwdx6212073 @163.com。
中共巴马县委党校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