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招考工作人员5名,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招考工作人员5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招考工作人员4名,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招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京;非京籍报考人员限2014年应届硕、博士研究生,且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招考程序包括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决定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2月11日至2月19日,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北京公招网公布。
2.网络报名
2月20日上午9点开始,截止到2月21日下午16:30结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个人登录北京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2月27日前,在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北京公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组成,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专业科目6:4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5.体检
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2名的报考人员,分别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7.公示、录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88011952
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63917781
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88011817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88011820
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88011226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