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及部分相邻省、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选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10人,工作单位为宜宾市筠连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选调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及重庆市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筠连县境内镇乡政府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已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将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