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我县干部选拔任用“1+5”制度体系和《关于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竞争性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此次竞争性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共10个,其中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4个,分别是:县农业局副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中共杨岐乡(垦殖场)委员会委员2名;参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6个,分别是:县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副局长、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二、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参加公开选拔的对象为: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聘用干部);2009年至2010年选拔的,服务期满两年,目前仍在上栗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以上均不含新招录试用期、规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2、符合选拔职位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条件见附件2)。
3、参加竞争性调任的,必须是经市编办批准设置或经市委批复同意的副科级以上事业编制干部(聘用制干部或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4、参加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25周岁以下,报考中共杨岐乡(垦殖场)委员会委员、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位的,参加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以上。
6、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7、身体健康。
上述年龄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受到问责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7月15日,报名地点设在上栗县委组织部。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带好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县公选办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拔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特殊情况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竞争性调任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6,否则取消该具体职位的竞争性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以在截止报名之日后1天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竞争性选拔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3、笔试和综合加分
考生于2013年7月18日-19日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分为100分,只设公共科目一门考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萍乡市情、上栗县情等命题,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后,按照综合加分办法,对笔试成绩前6名进行综合加分(见附件3),并与笔试成绩相加计算总分,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取总分前3名参加面试答辩。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因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综合加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4、统一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
面试后,将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分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折算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作为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向社会公布。县公选办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并排出名次。
6、决定任命
县公选办和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提出竞争性选拔职位的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需办理调任的,按公务员调任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任手续。
此次竞争性选拔的科级干部均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需选举产生的干部除外)。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试用职务待遇,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抽调。
2、精心组织。县公选办对竞争性选拔的重要程序和关键环节要加强指导,认真审查把关。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县委要求和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部署,广泛宣传和动员,积极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竞争性选拔工作,为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格监督。本次竞争性选拔全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按照程序办事,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坚决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对出现的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竞争性选拔咨询和举报电话:3865119,12380。来信来访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竞争性选拔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附件:
1.上栗县2013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上栗县2013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资格条件
3.上栗县2013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综合加分评分表
中共上栗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