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强配齐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科级领导岗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澄迈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注重实际能力,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健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机制,进一步提高县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公开选拔职位及范围
(一)公开选拔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干部。
(二)公开选拔职位: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不定向选拔)。
三、公开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现任党政机关科员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当于科员级以上职务干部,报考者须任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下同)。
(四)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8周岁以下。
(六)专业:(符合以下专业之一即可)。
1、经济学类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熟悉资本、招商引资业务、项目运作工作有关知识;
2、建筑、规划设计、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建设规划工作政策法规;
3、旅游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旅游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旅游项目运作工作有关知识;
4、国土、环境资源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征用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5、统计、审计学类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统计、审计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确定的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范围,在海南日报、南海网、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广播电视台、《澄迈县要务公开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时间:2013年6月5日-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正常上班)。
2、报名方式:①报考者可直接携带有关资料到澄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办公大楼五楼)报名。②网上报名:登陆网站下载并填写《澄迈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澄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邮箱(gbz67629229@163.com),并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澄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人员需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有: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一底片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材料(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时提供)。
公开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因报名人数不足可减少公开选拔职位。
(三)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负责审查,主要是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等。
(四)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组织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重点考核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七)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县委常委会听取县委组织部汇报有关职位差额人选的任用方案后,投票表决确定人选。
(九)任前公示及办理任职手续。对县委确定的拟任用人选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澄迈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十)培养任用。对决定任用的人员,首先安排到各镇挂任副职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安排到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