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良好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统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川组发〔2011〕3 号)和甘孜州委“6+7+X”等人岗相适选任模式,结合全县干部人才队伍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报请州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省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统筹公开选拔九龙县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统筹公选职位及范围
此次统筹公选九龙县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九龙县2013年统筹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统筹公选的组织实施
根据《四川省统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川组发〔2011〕3 号)等文件规定,此次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统筹公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根据县委要求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统筹公选工作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抽调人品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组织人事和面试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九龙县统筹公选副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开展此次统筹公选工作。
三、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份:必须为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
4、学历: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资历:须在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1周年以上。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和资历限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及以上。
6、报考党内领导职务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有2年以上党龄。
7、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身体健康。
8、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报考人员一律以现有身份报考,任职时间及服务时间一律以现有身份确认,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9、报考人员均需出具户籍所在县公安(国安)及本县、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政审证明。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在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和反映的;②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影响期内的;④有其他影响使用问题的。
四、统筹公选的方法和程序
主要采取发布统筹公选公告和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依法任命、正式任职等方式进行。
(一)发布统筹公选公告和简章(6月1日前)
县公选办制定公告和简章,经县委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通过互联网、九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甘孜日报》、《四川日报》及县电视台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日—6月30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17:00时。
2、报名方式。以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社会举荐等方式,由报考者到现场或通过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在九龙县公选办(设在九龙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身份、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地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政审证明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九龙县2013年统筹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2寸红底彩色标准照到九龙县委组织部712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互联网或九龙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jl.gov.cn)或九龙县政务信息QQ群(154368302)下载并填好《九龙县2013年统筹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九龙县委组织部邮箱(984277429@163.com),其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九龙县委组织部(传真电话:0836-3322415),由九龙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3、资格审查。县公选办按照公选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于7月5日前严格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网上报名的人员,务必于7月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九龙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2寸红底彩色标准照1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1,最低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公选办在征求报考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6日17:00时前凭个人身份证到九龙县委组织部71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7月7日—10日)
综合测试分笔试、面试、实绩量化评分三个环节,笔试和面试试题由县公选办统一到省、州委组织部提取,实绩量化评分由县公选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应试人员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5%+实绩量化评分)计算,由县公选办通过互联网、九龙县门户网站、党政网等方式面向社会张榜公布。
1、笔试(7月7日,占测试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占5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对基础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民族宗教政策等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知识的把握运用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领导能力测试占5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上述两种测试综合为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如笔试当天实际参考某职位的考生不足5人,取消该职位的公选,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再调剂到其他职位。笔试由九龙县委组织部在九龙县设考场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专人集中阅卷,计算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7月9日,占测试总成绩的45%)。按照笔试成绩5:1的比例根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实际工作经验等。为扩大监督面,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面试采取大评委制和考生旁听制,全程录音录像,并在县电视台播放,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如面试时实际参加某职位的考生不足3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选,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再调剂到其他职位。
3、实绩量化评分(7月10日,占测试总成绩的5%)。实绩量化评分以加分的方式进行核定,累计不超过5分。实绩量化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年度考核。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获得1次加0.5分。二是表彰获奖。2010年以来,本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2、1.5、1、0.5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获得的多个表彰奖励,按最高授奖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三是工作创新。2010年以来,本人撰写的工作调研文章,按照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四个等次分别加2、1.5、1、0.5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进入面试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面试前,向九龙县公选办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请和提供材料的,不再受理。
(四)体检(7月11日—15日)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由县公选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7月16日—7月26日)
根据体检结果,按每个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同一职位同一考察组组织考察的原则,由县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测试总成绩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重新组织考察。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和考察对象情况,县公选办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研究提出人选建议,并报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党委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讨论决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依法任命
公示后无影响任职问题反映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依法办理任命。
(八)正式任职
统筹公选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五、统筹公选的监督
为确保统筹公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从县纪委监察部门抽派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报名、试卷运送、交接、保管、考务人员培训、笔试、面试、实绩量化评分、考察等工作;二是实行大评委制和考生面试后旁听制。面试实行大评委制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依次确定考官面试组别、主考官、考官、群众评委、考生面试组别、职位顺序及面试顺序,安装手机干扰器,对考生进行全封闭式管理;三是全程录音录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对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播放,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依法依归对违纪违规情况严肃处理。如在统筹公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纪委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一律从严查处。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报考者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和任职资格;已经任职的,任职无效,一律退回原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选正式任职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0周年;
3、公选正式任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万元;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0万元;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5万元。
4、公选正式任职人员,配偶在外县工作的可以随调九龙县工作;配偶无工作的,可安排为县聘工作人员。
5、统筹公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实绩量化评分、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此次公选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和县委统一领导下,由九龙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7、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九龙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6-3323240。
附2:《九龙县2013年统筹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九龙县统筹公选副科级领导
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