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成立,为密云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关于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2. 组织编制并不断完善司马台至雾灵山地区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协调有关乡镇组织实施;
3. 宣传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引导社会投资和引进外资;
4. 对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审查,组织研究论证,提出初审意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立项、审批事项;
5. 对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障规划设计方案的正确实施,并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6. 对休闲度假区范围内的旅游休闲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质量、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7. 负责休闲度假区范围内长城、文物及其他国有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监督文物保护、利用行为。筹集、管理文物保护及其他公共设施维护资金,做好相关管理和维护工作。
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其中常务副主任一名。内设综合协调部、规划建设部、景区管理部。为便于开展工作,同时成立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为管理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