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设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下设综合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预算草案和报告、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草案和报告、审议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意见,协助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起草完成各项审查报告;
(二)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对市政府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与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情况,部门、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
(三)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草拟或组织草拟有关预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或法规修正草案,协助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有关法规草案审议方面的具体工作,以及对财政预算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的有关工作;
(四)了解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承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督促检查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案的征询意见工作,开展相关专项调研工作;
(六)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需要协助办理的其他有关财政预算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