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09-2013年北京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昌平区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2012年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15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12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5个)
1、昌平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2个)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1名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副处长1名
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处副处长1名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济师1名
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2、昌平区国资委所属企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3个)
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济师1名
北京宏达兴投资管理公司总经济师1名
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总会计师1名
(二)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2个)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纪委宣教室主任1名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党史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副镇长人选1名
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副镇长人选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资格条件
(一)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截至2012年7月31日,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5、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7、身心健康。
(二)面向昌平区内公开选拔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昌平区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年龄不超过48周岁,即196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截至2012年7月31日,报考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报考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的报名人员,应符合调任条件并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7、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7月22日18:00,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三种形式。个人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自荐报名,报名时,要对受教育程度、任职经历、熟悉领域、考核奖惩、学习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如实填写,作为干部资历评价的重要依据。单位党委(党组)或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或社会举荐表,推荐符合相应选拔职位条件的人员,并将有关表格提交到咨询点后,再由组织推荐单位或社会举荐人通知本人在公招网报名(组织推荐表、社会举荐表可以在公招网下载)。
咨询点设在昌平区委党校,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010-69715605、010-69715604(传真)。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10-57803862、010-57803863。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昌平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一般情况下,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考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公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资历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环节。包括综合素质笔试、领导特质测试两项。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素质笔试和领导特质测试9:1的比例计算。一般情况下,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公布笔试成绩、撰写工作业绩报告、资格复审等通知事项。
2、资历评价。包括资格复审、资历评价两项。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9名的(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下同;如未达到9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对于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公选后续环节的,资格复审人员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资历评价环节。
资历评价。对进入资历评价人选的受教育程度、任职经历、熟悉领域、考核奖惩、学习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量化分析,评估其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按照笔试成绩、资历评价成绩8:2的比例计算合成笔试和资历评价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人选进入面试。一般情况下,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公布资历评价成绩、笔试和资历评价综合成绩、面试等通知事项。
3、面试环节。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项。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按照笔试、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4:1:5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通知事项。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参考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结果、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确定每一职位的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在公招网、昌平党建网、昌平新闻网等网站和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在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对象应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评价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价,考察成绩按照民主测评、要素评价、个别谈话、综合分析评价2:1:1:6的比例计算。
按照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成绩7:3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总体情况。如某一职位前3名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或聘任手续,并向社会公布任职人员名单。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岗前培训
统一组织任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领导下,成立北京市昌平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不准打招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昌平区纪委和昌平区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昌平区纪委举报电话:010-69742946(9:00—12:00;13:00—18:00)
昌平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10-52360167(9:00—12:00;13:00—18:00)
本公告由北京市昌平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