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大兴区处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33个)
(一)处级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13个)
1、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
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5、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1名
6、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7、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8、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副校长 1名
9、北京市大兴区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1名
10、北京大兴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11、北京兴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会计师1名
12、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13、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二)科级领导干部职位(20个)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科级职位(11个):
1、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1名
2、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科科长1名
3、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燃气管理科科长1名
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审计科科长1名
5、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天宫院统计所所长1名
6、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安定司法所所长1名
7、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财务科科长1名
8、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旧宫分队队长1名
9、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权益部部长1名
10、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
11、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1名
事业单位科级职位(9个):
1、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名
2、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研究室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报中心主任1名
3、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兴产业促进中心主任1名
4、北京市大兴区产业促进局招商服务中心主任1名
5、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医疗器械修理所所长1名
6、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畜禽繁育改良指导站站长1名
7、北京市大兴区民防局防空防灾指挥中心主任1名
8、北京市大兴区广播电视中心网络运营部主任1名
9、北京市大兴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土肥工作站站长1名
二、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处级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正职职位的,截至2012年7月(含),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
报考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副职职位的,截至2012年7月(含),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报考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人员,应符合调任条件并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二)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即2007年7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不超过40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截至2012年7月(含),应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
5、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报考公务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人员,应符合调任条件并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条件。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处级职位说明书和科级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详情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查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6日9:00—7月11日12:00,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咨询点设在大兴区住建委东侧(原大兴区人才市场,兴政街29号)。
处级职位报名咨询电话:69242600、69266100,联系人:张健、王强。
科级职位报名咨询电话:69244230、69209414,联系人:李清安、张健鹏。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技术咨询电话:57803862、57803863
(二)资格初审
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2012年7月13日前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和笔试通知,本人从公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人数与拟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大兴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考试测评
1、处级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考试测评分为笔试、资历与业绩评估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素质笔试、领导特质测试两项,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素质笔试和领导特质测试9:1的比例计算。在公招网、大兴信息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资历与业绩评估等通知事项。
(2)资历与业绩评估。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6名的(如第6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全部列入,下同),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到报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对复审合格者进行资历与业绩评估。因未参加或未通过复审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包括半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两项。心理测试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资历与业绩评估和面试成绩4:1:5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在公招网、大兴信息网公布。
2、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在公招网、大兴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等通知事项。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入前6名的(得分有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持相关有效证件和证书原件到报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进行。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在公招网、大兴信息网公布。
(四)组织考察
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如某一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的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职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或聘任手续,并在大兴信息网公示任职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在大兴区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下设办公室。公开选拔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大兴区公开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1298865,12380-9-15。
本公告由大兴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兴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