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市委拟任用的1名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如下:
李红瑛同志工作实绩:在市财政局行财科工作期间,狠抓项目资金监管,着力改善和提升教育办学条件,切实强化公务车管理。任沙坡头区财政局局长期间,推动设立了沙坡头区国家金库,启动运行了沙坡头区财政管理体制,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改革,推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和公务卡强制结算金额的较大突破,在较短的时间内搭建起了沙坡头区财政管理框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3年共争取区、市资金6.3亿元,“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落实3120万元,比2012年增长73%,达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沙坡头区各项重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沙坡头区财政局在2013年效能目标综合考核中荣获部门组三等奖,本人被市妇联授予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该拟任用干部工作实绩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5日至3月11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对象工作实绩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55000),或直接投入市行政中心北大门口楼梯西侧的举报箱内。举报电话是:(0955)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zwdj.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