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卢付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榕政人〔2014〕3号
市国资委、福州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提名卢付民同志为福州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刘昌安同志为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陈芳同志为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檀庆荣同志为马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林燕枝同志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提名吴尧同志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