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决定:胡丰同志任巴彦淖尔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马麟同志不再担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到自治区直属单位任职。提名邱进宝同志为巴彦淖尔市副市长人选、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不再担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武银星同志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职务。张三红同志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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