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公告,2013年我区区直机关将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8名。 据介绍,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实施公务员法的区直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行,面向全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开、择优选调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位层次公务员。报考者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在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且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同时,须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4日,报名者可到所属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也可直接到遴选机关干部(人事)部门报名。(记者 马钦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