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69家企业,超过1053万的职工,10万多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这就是目前我国中央直属企业的现状。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国家电力……这些“航空母舰”级别的国字号企业,占据着石油、电力、电信等堪称国家经济命脉、对民生影响举足轻重的领域,代表了国有经济的主体。中央企业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尽管它们也存在重重危机,但对它们的改革显得格外谨慎,不允许有稍微的闪失,因为那样必然意味着沉重的代价。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席卷全国各地的国企改革波澜壮阔,如今甚至让人有“高潮已过”的感觉,但实际上,这场大戏的主角──中央企业的改革,已驶入深水领域。
岁末年初之际,中央企业改革的台前焦点人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2006年是实现用三年时间建立起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目标的最后一年,国资委要努力在完善中央企业董事会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中央企业调整重组等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一时间,“不在状态就换人”、“中央企业要向政府上缴红利”、“中央企业的收购合并动作将进一步密集”……新闻热点频频爆出,让人目不暇接,已成为时下国企改革的新亮点。
“不在状态就换人”:央企用人之变
——2006,中央企业改革实现三大突破之举(上)
■ 半月谈记者 王新亚 贺大为 黄海燕
人是企业最重要的因素,如何为国有企业找到合适的经营人才,建立一种监督和激励相结合、分寸拿捏到位的企业领导者管理制度,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最伤脑筋的事情。央企改革同样面临这个问题。
如何保证“在状态”?国资委押宝董事会
“不是说出了错再去换人,这样就晚了,不在状态就得换人。问题是要及时发现这个人不在状态。所以我们要加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由董事会去挑选经理。当然这是一个世界难题,但是我们会全力去做。”2005年12月22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面对记者对于如何管理央企负责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提问,沉着地回答。
李荣融说,2006年要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工作,研究制定指导试点的各项规定;规范国资委与董事会的关系,加强与董事会、董事的沟通;尽快建立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增加选拔具有国际化大公司工作经历的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向半月谈记者透露,2006年国资委在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制度方面,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突破:
理顺董事会的选择途径。董事会搞好了,就能用好经理层,企业的事就好办了。董事的条件和标准应理顺,比方说,60多岁的老部长,在冶金、纺织等部门搞业务出身的,有很高的业务水平,如果直接退下来太可惜了,应作为董事会人员的参考人选。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机构。要设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等,不是选几个外部董事就够了,还要有一套好的运行规则。“不在状态就换人”,需要形成规则制度,什么叫“不在状态”?除了财务报表反映的情况之外,企业负责人工作生活状态突然发生变化也是不在状态,比方说,忽然给老婆孩子办绿卡,准备全体出国了,等等。
激励约束办法。我们现在正在做经营管理层持股的办法,实践证明,在肯定按劳取酬的同时,开辟按资分配的渠道会更好。这样才能更好地防范“58、59现象”,也就是给他们戴上“金手铐”,退休之后,解开手铐得到的就是金子,从而解除后顾之忧。
“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而董事会是从体制、制度上的改革。”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这句话看,显然国资委作为央企改革的直接推动者,对于董事会制度寄予厚望。
专家提醒:加强董事会独立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在中央企业开展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选择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作为试点。经过努力,6家中央企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外部董事将陆续到位,中铁建等9家企业的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在董事会制度中,与企业利益无直接相关性、能够以独立身份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的外部董事制度举足轻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认为最重要、最难办的是寻找到合适的外部董事。经过长时间的准备,2005年,外部董事制度才逐渐清晰:虽然都对国资委负责,外部董事也是由国资委招聘的,但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无疑位置更为超脱,更能代表出资人的权益。从目前央企董事会改革的试点情况看,已经选拔出的外部董事基本都是国企元老,也就是从国企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国资委的解释是这些人比较有经验,此外还将选拔有国际水平的专家来担任外部董事。但是,前一种做法遭到了许多专家的质疑。
“独立性比经验更重要。”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承耀向半月谈记者指出,只有具有独立身份的外部董事,才有可能起到监督的作用,这本是一个常识,目前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如果董事会缺乏真正独立的外部董事,将很难突破过去的一把手说了算的央企经营格局,“中航油事件”等错误决策造成的国资流失事件将仍然无法避免。专家建议,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应进一步扩大,其身份的独立性要进一步加强,在注重专业性的前提下还应注重其道德评价和社会认可程度。显然,目前的改革方案离这个要求还有距离。
据分析,国资委所设想的规范的“央企董事会制度”,就是要把以前主要按照企业法注册的中央企业改造为按照公司法注册,然后建立由国资委委派的外部董事和企业内部董事组成的董事会,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这样,国资委就可以把选择经理人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重大投融资的决策权等具体权力交给董事会,从“老板+婆婆”的尴尬中脱身。专家认为,这个设想是美好的,但重要的是走好第一步,即选拔好董事会的成员。显然,在2006年,这仍将是一个社会关注、争议不断的焦点。
(编辑:滕朝阳)
“必须上缴利润”:央企收益权之变
——2006,中央企业改革实现三大突破之举(中)
■ 半月谈记者 王新亚 贺大为 黄海燕
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这听起来似乎天经地义。但实际上,从1994年到2006年,央企除了和其他企业一样向国家缴纳各种法定税款外,并未上缴利润。这背后有复杂的背景,更牵动央企敏感的神经。2006年,随着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方案的出台,这个问题开始有了明确的答案。
国资经营预算方案终结收益权之争
“现在国资委一个最大的权———收益权没有落实,国资委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在2005年12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做如是发言。业内人士都清楚这句话的“含金量”:它意味着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的央企利润从此将纳入国资委的预算范围。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即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弥补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但国企税率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很多国企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但是近年来,情况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国际能源紧张,国内的电信电力等领域快速发展,在相关领域占据垄断地位的国企尤其是中央企业,获得了丰厚的经营收益。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12.9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利润有了,分红问题也就出现了:国家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企业的收益权该由国家支配,不应由企业自己做主。
国家统一分配国企利润将有助于平衡垄断企业和非垄断企业的收支差,缩短贫富差距,帮助困难企业脱困。同时,业内人士也指出,此举有利于证券市场正规化;有利于剔除政府办企业的传统观念,增强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意识;有助于防止潜在的政府与企业之间寻租行为和明晰各自的职能分工;有助于区分优质与劣质企业,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在中央的支持下,国资委出台国资经营预算方案,代表国家以预算形式分配国企利润的工作逐渐加快。2006年初,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将从今年起着手编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味着中国最主要的169家国企将不能再“独享”其6000多亿元的利润,而要开始向出资人上缴收益。
国资经营预算方案如何编制成为难点
尽管好处如此之多,但人们很清楚国资预算方案的出台将遇到重重阻力。这个阻力首先来自央企本身。这也难怪,10多年没有上缴利润了,刚刚有了一大笔利润,忽然又要上缴,“想不通”是可以理解的。
“国企把钱交上来,由国家再分配,人家不干。那叫‘鞭打快牛’,干得越好,收得越多,不干的反而没事。现在央企赚钱的就中石油、中石化、电信等少数几个企业,其他的都亏着呢。现在央企每年几千个亿的红利都是这几个企业赚的,最后拿出来养活那些出问题的企业,我估计难度还是很大的。这个钱怎么使用将来是个大问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向半月谈记者推测道。
“以前没收过,现在收可能会引起震荡。收了之后,企业可能又要喊缺钱了,搞技术创新也要开口要钱了。其实,钱真到了他们手里,未必真用来进行技术创新。”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对半月谈记者指出,当前,一些垄断性的中央企业利润过高,分配秩序混乱,造成了企业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从好的企业拿一点出来,用到刀刃上,同时照顾后面的企业,调整收入分配秩序,是很有必要的。但他也承认,全面恢复央企上缴利润可能不太成熟,比方煤炭、军工等领域还无力上缴,应率先在行政性垄断、资源性垄断行业收一部分。
国资经营预算方案的编制可能也存在技术上的难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研究员文宗瑜向记者指出,资本金预算将是2006年央企改革的难点所在。原因在于:这种预算不是强制性的,这就区别于税收,后者有法律做保障,违反了就是偷税漏税;预算收益难以准确估算,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现在定了由国资委来制定预算,但国资委毕竟是政府部门,对企业与市场的情况不是很熟悉,只能根据以往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估算;向国有企业收红利,不是收缴企业税后的全部利润,这就要确定上缴的比例。征多少,能否收上来,都是问题;我们以前没有做过此类预算,缺乏经验。
这些还不是问题的关键。钱收上来了,“怎么花”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保证落实国企收益权的同时不损害国企的激励机制,国资委对利润如何分配的表态相当谨慎和保守。据了解,国资收益将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方面。专家认为,收上来的钱可能将由国资委按一定的程序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的发展。
一些专家指出,从目前看,国资经营预算方案的出台,其首要意义在于监管和提高国资使用效率,缩短贫富差距等考虑还在其次。国有企业同样属于市场经营主体的特性,央企要健康发展的要求,都决定了央企利润的支配不可能完全脱离企业本身的需要。这样看来,当前收缴国资收益,重在树立国企经营者对出资人负责、维护股东权益、注重投资回报的观念;收益规模大小倒在其次。对国资委来说,这笔收益“保管”的意义大于“使用”的意义,可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编辑:滕朝阳)
“进一步做大做强”:
央企结构调整之变
——2006,中央企业改革实现三大突破之举(下)
■ 半月谈记者 王新亚 贺大为 黄海燕
与其他改革内容相比,中央企业的兼并重组、结构调整上路很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石化、电信、电力等领域的央企几经分拆,活力大为增强;另一些中央企业则通过兼并收购,进一步加强了竞争能力。但是,目前169家中央企业离“总量80~100家,打造30~50家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改革目标还比较远。2006年,央企在战略结构调整方面将迈出更大的步伐。
改革目标:主业明确,竞争力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问题。在高层看来,保证央企在相关行业的控制力,是央企重组的目标。2005年,国资委确认公布了96家中央企业的主营业务,完成了9组18家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减少到169家。
2005年底,在京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传出消息:未来几年内,经过进一步调整和重组,央企家数将再次缩减,由目前的169家缩减至80~100家。但进一步改组后,央企集团的主业将更突出,结构更合理,国际竞争力更强──这是值得期待的目标。
2006年初,有关中央企业战略重组的信息不断释出,密度明显加强: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冶金、汽车、重大装备、商贸等21个主要业务板块,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国资委要求各地国资委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通过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相互持股等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1月12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提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将向四大行业和领域集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企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国有企业主业。
这几乎是一个“全面出击”的态势。作为最敏感的经济神经,股市已经做出了反应:一些中央企业纷纷回购旗下上市子公司的流通股,为整合资源、全面整体上市做准备。
“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指出,经过多年来的战略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总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李保民分析指出,在产权改革先行的前提下,2006年央企改革在战略布局、结构调整方面的重点内容有两项:精简数量;成立资产经营公司。他说,国有企业的数量要精简到80~100家,我们现在160多家,因此要加大产权改革的力度,行业内进入前3名才能保留下来。并购重组一方面减少了数量,另一方面也为做强做大奠定了基础。在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方面,李保民透露,由于国有企业内部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国资委会考虑在一些成熟的板块先行改革。
专家指出,与以往央企的战略重组行为多出于企业自身的决策相比,2006年以及以后这方面的工作将更多地体现国资委的主体推动作用。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国资委操作国企重组的经验日益成熟,能够更好地体现国有经济一盘棋的作用,它所主导的兼并重组等企业行为必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果没有来自外部强有力的推动,在一些领域已经很难实现“效率为先”的企业重组。要想实现国资增值、企业增效、公众受益的三方共赢格局,国资委作为政府部门就必须站出来承担“第一推动力”的责任,而它的重要抓手,就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以说,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央企战略重组时代已经到来。
“进退”争议仍旧存在,提防掉入垄断陷阱
尽管央企的战略重组由来已久,方向和目标都很明确,但在专家看来,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比如央企在竞争性领域的存在问题;垄断问题;市场导向还是政府导向的问题,等等。
“20年来,央企收缩了自己的产业领域,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成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对半月谈记者说,过去的央企几乎无所不包,竞争性和非竞争性领域都有所涉及。而现在央企基本上调整到只涉及国家利益、经济命脉和战略安全等领域,如石油、化工、电信、金融、电力,很多竞争性领域都已经退出来了。
但是,央企在房地产、汽车等竞争性领域的存在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引起“与民争利”的诟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研究员文宗瑜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非国有资本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国有资本应综合考虑多方效益。具体而言,他认为国有资本只应在三个领域内发展: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比如军事、科技;涉及国计民生,而民资又不愿意进入的领域;涉及提高民族产业竞争力的领域,比如环保、新能源、海洋工程等。
目前,央企的战略重组方向是每个行业保留两三个“领导者”,其他达不到要求的央企都必须整合。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垄断的问题:我们是否在制造更多的行业寡头?这是否与我们打破垄断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文宗瑜认为,是否构成垄断企业,有三个指标:是否行使一部分国家职能,是否依托这种职能获利(以石油行业为例,三家企业不同程度地保有勘探、开采和中长期规划的职能,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国家的“能源部”);其他资金是否允许进入;对整个国民经济是否起垄断性作用。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就很难排除一些央企的垄断特征。
垄断的弊端尽人皆知,为何我们还要不断制造垄断者?有关方面解释是为了国际竞争的需要。的确,我国的这些行业寡头们拿到国际上去竞争,实力的弱小还是显而易见的,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但这是否要以牺牲国内市场的竞争环境为代价呢?这样制造出来的寡头缺乏国内竞争的磨炼,就一定能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吗?
央企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它的改革很难避免争论。“摸着石头过河”仍将是一段时间内央企改革的尴尬特征。因此,面对2006年隆重开场的央企改革,我们的态度只能是:乐观,然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