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当好群众诉求督办员。有调查显示,在群众上访的问题上,80%以上有道理应予解决;80%以上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这几个80%说明: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许多诉求问题既是合理的,也是不难解决的。信访工作机构不仅要受理和向有权处理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还应重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进行督办,促进群众信访诉求问题的最终解决。作为信访机构主体的信访工作者,就应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全力推进“事要解决”上狠下功夫。
其次是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实践表明,信访问题的产生,有很大一部分与一些地方和部门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宣传工作有关。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应把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作为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彻始终。要把办信接访过程作为宣传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规的过程,让信访群众真正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
最后是当好党委、政府的信息员。面对新形势,信访工作者必须突破旧框框,拓展新领域,切实负担起在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方面的责任。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加快信息传递;搞好综合分析,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掌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深入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