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一个经常被提及却又永远充满活力与生机的词语,近日在三秦大地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4月21日,陕西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几点意见》,在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引发了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的新思考和新行动的热潮。
如何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应该在哪些方面重点突破?结合对《意见》的学习和领会,本报记者走访了《意见》的力倡者,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锦斌。
记者:“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应该如何深刻认识这一理念?
李锦斌:加强改革创新是组织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后起飞跃”的新起点,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契机,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征日益明显,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这些都对组织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来谋划和推进组织工作,使组织工作始终做到紧贴科学发展大局、服务西部强省建设,围绕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和谐陕西建设。
加强改革创新也是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课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要求组织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要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但是,目前组织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化要求的问题还不少。破解这些难题,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改革创新还是保持组织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动力源泉。组织工作的活力来自于与时俱进,组织工作的生机来自于开拓创新。只有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才能使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些年,我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探索出一些成功经验做法。但与省委和中组部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比如眼界还不够宽、站位不够高,不能始终自觉地把组织工作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下思考把握,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审视谋划,放到经济建设主旋律中组织实施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把握创新要求,提高创新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组织工作改革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