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代表制度有哪些特点?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制度概括地说,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 3、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 4、坚持集体议事原则; 5、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要 选举人大常设机关; 6、港澳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开展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 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人大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99人) 马中平、马庆生(回族)、马富才、王占、王刚、王广宪、王巨禄、王凤超、王玉庆、王生铁、王全书、王众孚、王国发、王学仁、王富卿、毛林坤、方兆祥、邓朴方、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哈萨克族)、田聪明、白玛(藏族)、白立忱(回族)、仝广成、冯国勤、邢元敏(女)、邢元敏、朱维群、仲兆隆、任启兴、刘志忠、刘志峰、刘泽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程序为: 1、候选人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须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提名。其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2、表决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时,其组成人员共计155人,除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21人实行等额选举外,其余委员134名实行差额选举,共提名
1、价值
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价值的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需要和要求;一是客体的某种性质、性能。 2、价值的客观性 价值与人的需要相关,但是,一方面价值要以物质的或精神的现象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基础;另一方面,人的需要的产生和满足不是随心所欲的,要受到社会的、实践的制约。 3、价值的主体性 价值的主体性的表现: 第一,事物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是否能够从可能变成现实,并不取决于事物本身,而是取决于人; 第二,价值关系是主体在实
即党对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恩格斯在反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内以理论家和领袖自居的“青年派”的斗争中,首次阐述了领导干部的条件。他指出,要在我们党内担任负责的职务,仅仅有写作才能和理论知识是不够的,领导者还需要保持普通一兵本色,熟悉党的斗争条件,具备久经考验的耿耿忠心和坚强的性格。实际上从德、才两个方面论述了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党的十二大以前没有在党章中规定过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党的许多主要领导人都在各种会议和著作中阐述过这个问题。193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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