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8个)
市人事局副局长1名,市安监局副局长1名,市公路局副局长1名,团市委副书记1名,市接待处副处长1名,市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1名,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省行政、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湘单位)在职人员选拔。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3、近三年(2005、2006、2007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4、《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的不能报名;
5、身体健康。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
(1)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市接待处副处长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报考市人事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副局长、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普通高校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2、学历要求
(1)报考市人事局副局长、市接待处副处长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其他六个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市安监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副局长、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位的,如具有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本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3、报考各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1)报考市人事局副局长职位的:①应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具有3年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或主(分)管组织人事工作3年以上。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 (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
(2)报考市安监局副局长职位的:①所学专业应为安全工程或采矿工程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3)报考市公路局副局长职位的:①所学专业应为土木工程或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专业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4)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现任副科实职 (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以上;或任副科级2年(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以上干部。
(5)报考市接待处副处长职位的:①应熟悉国际商务礼仪、外事礼仪,形象气质好,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3年以上接待工作(包括在办公室或行政科等从事接待工作和从事旅游、酒店管理工作)经历。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
(6)报考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职位的:①所学专业应为城市规划或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7)报考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位的:①应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现任正科实职或企(事)业相应职务(2008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任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三、方法和步骤
选拔工作自11月底开始,到2009年元月底结束,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
1、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简章》和发布公告。
2、在我市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1、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配合做好报名工作,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特别是后备干部的,征求本人意见后,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2、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可直接向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心提交资格条件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在7个县市和南岳区委组织部分别设立报名点,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市直单位、市外及市内中央、省属单位的报名者直接到衡阳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截止到12月5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衡阳市翰德大酒店203室(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太阳广场西侧)。联系电话:0734-2568303、2551326(传真)。邮箱:hygxb2008@163.com。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各报名地点索取或直接从网上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大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到报名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心会同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选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0人以上才能开考,不足10人者由市委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范围;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2008年12月14日,上午考公共科目,下午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拟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其不足名额从同职位的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预告和公示。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讨论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分析和比较,按照1:2的比例提出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人选报市委常委会讨论。
1、竞职演讲。根据职位要求,由竞职对象在全委会上进行竞职演讲,竞职演讲时间为10分钟。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主要简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拟任职位的认识、打算和态度等。
2、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竞职演讲结束后,由市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公开播放。竞职演讲和市委全委会票决过程现场直播,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邀请公选职位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旁听。
对经过考察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八)公布结果
市委全委会后,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待遇
被选拔上来的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所选任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正式任命,选任职务自行消失,按原相应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心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本简章由衡阳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