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简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成立于1982年,其前身为北京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司法学校先后并入学院。1997年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挂牌于学院,2003年7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原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原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同时接受市教育委员会业务领导和指导。是一所具有开展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层职业教育及行业培训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占地面积558亩,固定资产1.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08万元;各类藏书136万册;各类在校生近5000余人。现有在编教职工314人,其中专兼任教师208人,学院设置20余个教学管理单位和5个应用法律类实践研究所。办学条件良好、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秉承“团结、诚正、笃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方针,坚持“立足北京,服务政法,面向与法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的办学宗旨,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求质量、创特色,大力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以应用法律专业为主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形成了“共建基地、定向培养;专业学习与基层法律服务一体化;校内模拟、校外实战”等,具有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年就业率平均达到98%以上。20多年来,学院为首都司法、执法各部门及社会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达20000余名。同时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通过承办培训项目、
委托办班等途径,为政法系统培训干部5000余人次,并组织500余项理论研究。2007年学院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专家充分肯定,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今年,学院争创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
学院将继续以校企合作为途径,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学生成才为中心,为打造“政法特色鲜明、专业设置科学、教学模式先进、教学设施完善、产学结合紧密、人文氛围和谐”的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和首都政法系统教育培训重要基地和宏伟目标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