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重庆市委决定,公开选拔12名市管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一)副厅局级领导职位(7名)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1名;
重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名;
重庆市永川区副区长人选1名。
(二)正处级领导职位(5名)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1名;
中共奉节县委常委1名;
潼南县副县长人选1名;
城口县副县长人选1名;
丰都县副县长人选1名。
二、公选范围
隶属于重庆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
三、公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2.符合以下年龄要求:
(1)报考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和重庆市永川区副区长人选、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应是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重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应是195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中共奉节县委常委,潼南县、城口县、丰都县副县长人选职位的,应是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任职资历要求:
(1)报考副厅局级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的人员,下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相当职务,下同)3年以上(含3年,时间计算到2008年9月30日,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已担任副厅局级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2)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担任正处级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职位要求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应是经济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工学类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含相当规格,下同)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经济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应是工学类(限建筑学、土木工程)、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建筑、土木工程、规划、市政、国土房屋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位:应是文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宣传、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应是理学类(限天文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工学类(限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学类(限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地质、测绘、矿业、环境科学、建筑、土木工程、规划、市政、国土房屋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职位:应是工学类(限农业工程)、农学类(限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农业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应是经济学类专业毕业;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经济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重庆市永川区副区长职位:应在正处级以上规格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工业、建筑、土木工程、规划、市政、国土房屋方面的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3年以上。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和中共奉节县委常委职位:应是中共党员,并具有3年以上党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个拟选拔职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行150分制量化计分,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应试者的考试成绩,将笔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制,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人机对话测试结果作为研究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获得“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主论坛优秀论文奖者,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获得优秀论文提名奖者,笔试成绩折算前加3分;获得优秀论文入围奖者,笔试成绩折算前加2分。
2.人机对话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机对话测试人员,如前5名中的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人机对话测试环节。人机对话测试前对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人机对话主要测试报考者组织协调、沟通、决策、应变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人机对话测试完毕后组织面试。面试主要对报考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选择两个职位,采用演讲答辩方式,并进行电视录播;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实地调研。体检合格者,组织实地调研。实地调研主要考察报考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和实际操作能力。实地调研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报考者综合成绩按考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8:2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参考人机对话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后备干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空缺。
(七)公示及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公选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岗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任职满一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视情况按其公选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岗位工作。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6日—27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7:30)。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录入报考信息,网上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改报其它职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前及时进行修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10月29日前,携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所属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在10月31日前,统一送市委公选办。在区县工作的报名人员,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在市级部门和市管高等院校、市管科研院所工作的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处)负责资格初审;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由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属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学习和工作简历、工龄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党龄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龄证明材料。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根据初审情况,由市委公选办在网上报名系统内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于2008年11月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确认情况。资格确认合格者,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笔试、人机对话测试、面试、实地调研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联系方式
市委公选办联系地址: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009室(渝中区上清寺人民路252号)
联系电话:63896871 63895387(传真)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市纪委举报电话:63897391;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重庆市委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委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