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截止8月31日报名结束,并经资格审查,普陀区副区长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均超过15名。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关于公开选拔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舟委发[2008]8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普陀区副区长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初试,其他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现将初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初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初试时间:2008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
3、初试地点:舟山市委党校(昌洲大道2000号)。
请各应试者于9月4日上午7时45分前到市委党校报告厅(初试候考室)集中,并随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参加初试人员名单请查询舟山网(http://www.zhoushan.cn)或舟山党建网(http:// www.zsdj.gov.cn)。
舟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